民事執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申請執行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3-06-13 10:48:14    來源:法制網    

一、

民事執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民事執行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執行書兩份。應寫明申請執行的依據、理由、事項、執行標的及金額(本金、利息、訴訟費、保全費等)。

2.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3.代為申請執行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找法網提醒,律師應提交其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及所在律師事務所致法院函。

4.申請執行人涉外、涉港澳臺的,必須提供經公證、認證材料。

二、

申請執行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申請執行需要注意如下事項:

1.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開始計算。

2.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3.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書可以不經申請,直接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主要包括: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4.申請執行人了解到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自行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有困難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調查。

三、

申請執行立案后多久可以接到通知

申請執行立案后一般三日內可以接到通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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