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交罰款必須現金嗎?法院交罰金的方式是什么?

2023-06-13 10:36:52    來源:法制網    

一、

去法院交罰款必須現金嗎

去法院交罰款不是必須要現金。一般情況下,轉賬和現金這兩種方式都可以繳納罰金。具體采用哪種繳納方式可以咨詢作出判決的法院。根據法律規定,罰金屬于附加刑之一,可獨立適用。

二、

法院交罰金的方式是什么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并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于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余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于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三、

去法院交罰款需要什么資料

去法院交罰金需要本人身份證以及相關的判決書。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法院會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會隨時追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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