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財產保全需要多久
辦財產保全需要五個工作日。如果情況緊急的,會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財產保全有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兩種方式,對于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保全方五個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將解除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二、
起訴別人財產保全可以保全多久
起訴別人財產保全可以保全是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找法網提醒您,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規定。
三、
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收費標準
1.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訴訟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執行財產保全擔保按擔保金額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辦理了訴前財產擔?;蛟V訟財產擔保的同一標的不再收取執行財產擔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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