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黃牌電動車怎么處理?鄭州交警回應來了

2021-11-15 10:39:31    來源:大河網    

11月12日、13日,大河報獨家持續(xù)關注“鄭州200萬輛黃牌電動車過渡期將盡”這一民生問題,報道引發(fā)市民讀者網友的強烈關注。不少網友期待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制定相應的對策,回應市民關切。11月14日,鄭州交警回應此事稱,已向鄭州市政府提交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盡快研究出臺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

鄭州交警回應黃牌車問題

在鄭州,電動車是最接地氣的交通工具,不過在使用中讓人“又愛又恨”。愛它,是因為方便了出行;恨它,是因為經常引發(fā)交通事故、充電火災等。

近年來,鄭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對于電動車也是“很上心”:登記上牌管理,出臺地方性辦法約束,開展專項行動整治等。

其中,對電動車上牌管理是近年來實質性的重要舉措之一。

2018年10月12日,鄭州全面啟動電動自行車免費安裝防盜車牌工作,車牌分為正式防盜車輛和臨時通行防盜車輛兩種。也就是綠牌和黃牌。

掛黃牌的就是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電動車,使用的過渡期范圍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據統計,超標電動車掛黃牌的約200萬輛。而且過渡期將盡。

近日,大河報對于“鄭州200萬輛黃牌電動車過渡期將盡”這一民生問題,獨家持續(xù)發(fā)出報道,以期為市民紓難解困。

該報道不僅引發(fā)市民網友的強烈關注,而且推動了鄭州市相關職能部門的介入。11月14日,鄭州交警作出最新的回應稱:“因電動車涉及廣大市民日常出行,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借鑒外地做法,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議適當延長過渡期,盡快研究出臺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

解決“黃牌車”需多部門從長計議

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出回應后,不少市民網友為此點贊,期待最終處理措施的出臺。

不過,交警部門對于黃牌電動車的管理集中在登記上牌和上路行駛中。對此,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推進鄭州市區(qū)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中已有明確,市公安局按照《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加大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上路通行的處罰力度;對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信息進行采集并實行檔案管理,依法為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提供有關信息查詢服務。

而三年過渡期將盡面臨的問題,無疑涉及更多的政府職能部門。比如黃牌電動車的處置問題,這需要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介入,從源頭上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未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當下及以后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企業(yè)做好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相關工作。

城管部門需要研究制定有樁共享助力車的建設、運營管理相關政策。同時,還需要城建規(guī)劃、交通運輸以及各個區(qū)政府部門等的相互協作,共同推進。

因此,鄭州交警回應的“建議延長過渡期”只是權宜之計,畢竟延長后的過渡期仍有時限。

市民呼吁,徹底解決黃牌電動車的問題,需要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從長計議。

繼續(xù)嚴查“小電電”的各類交通違法

過渡期還有一個多月,黃牌電動車仍然可以騎行。不過,鄭州交警在作出回應的同時提醒,超標電動車危害大,騎行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相關交警人士解釋說,超標電動車速度快,車身重,剎車性能往往相對較差,再加上無一定的保護裝置,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對駕駛者本人的致傷風險就大大增加。情況輕點的是皮肉之苦,嚴重的就是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

為此,鄭州交警部門表示將繼續(xù)嚴查電動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尤其是不佩戴頭盔。對于未佩戴頭盔的騎行者,按照“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進行管理。

騎“小電電”的安全技能要掌握

超標電動車:

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

遵守交通信號燈:

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不隨意變道,不和汽車爭搶。

各行其道:

不亂走機動車道,要在規(guī)定車道內行駛并保持安全車速。

安全裝備:

騎電動車上路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定期檢查剎車是否靈敏。

拒絕超載:

一旦超出電動車承載重量后,會對車輛的制動距離產生很大影響,從而帶來安全隱患。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