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直播購物中的那些“坑”,你中招過嗎?近年來,網絡直播帶貨糾紛數量正在迅速增長。記者今日從廣州互聯網法院了解到,該院近兩年來受理的相關案件標的額跨度較大,且案件標的物類型新穎,從消費者訴求來看,多數系要求商家返還購物款并賠償。
法官為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購要選擇正規合法的直播平臺,在觀看直播時應理智購物,購物后保存好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證據,如果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要勇于借助法律手段維權。
特點分析:
涉網絡直播帶貨糾紛標的物類型新穎
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帶貨模式的普及,直播帶貨已經逐漸在各大網購平臺上占據主流地位。
在直播間,先領專屬優惠券再下單、聽主播講解商品屬性和優點再下單,已經成為不少網民的消費新習慣。但廣大消費者務必注意,直播帶貨存在的種種問題,也不容忽視。
從廣州互聯網法院近兩年來的案件受理情況來看,涉網絡直播帶貨糾紛案件呈現出以下特征:
1、案件標的額跨度較大,從千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據統計,近兩年來,廣州互聯網法院受理的相關案件平均標的額為10.9萬元。
2、案件標的物類型新穎,其中,“云賭石”案件占比較高。從糾紛所涉商品類型來看,除電子產品等日用品外,部分具有新穎性的物品,如“原石”,開始成為直播帶貨的標的物。
3、消費者購物的投機性較強。部分消費者存在以低成本搶購高價值商品的心理。例如,在涉“云賭石”案件中,消費者常因購買的“原石”在解開后不符合心理預期,致其風險投資的目的落空而引發退款糾紛。
4、主要訴求為要求返還購物款并賠償合理費用支出。相關案件常為消費者以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或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起訴,部分案件的訴訟請求為要求商家發貨,而占比較高的訴訟請求為要求返還購物款并賠償合理費用支出。
5、被告主體多元化,不同案件要求擔責主體不一致。部分案件將銷售商單獨列為被告,要求銷售商履行合同義務;也有部分案件將帶貨主播單獨列為被告,將其視為銷售商并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另有部分案件將帶貨主播與直播平臺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兩方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法官提醒:
警惕直播帶貨四大陷阱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介紹,當前直播帶貨問題多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1、部分商家或主播存在虛假、夸大宣傳,虛假宣傳商品存在著質量差、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問題,導致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受損:
2、部分商家或主播為逃避平臺交易安全監管,誘導消費者私下轉賬交易,發生糾紛后就“人間蒸發”,消費者售后權益沒有保障;
3、消費者在直播渲染的焦慮氣氛下沖動購物、大額消費,后續面臨退換貨不及時,導致購入大量無用商品的窘境;
4、直播帶貨營銷模式與主播本人密切相關,經營者主體不明確,消費者無法確認維權對象,維權成本高。
維權建議:
保留購物憑證,可投訴舉報或提起訴訟
直播購物有風險,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為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直播間購買商品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選正規平臺,交易有保障
要選擇正規合法的直播平臺,在其中要選擇信譽度高、資質全的商家,并在平臺鏈接內下單。下單前可以瀏覽歷史直播記錄,查看該主播有無違規行為。部分主播會誘導消費者在平臺外,通過微信支付、支付寶直接轉賬付款交易,從而繞開平臺監管,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維權成本會很高。
2、理智購物,量入為出
直播帶貨常見的營銷手段就是利用時間節點的緊迫性,夸張優惠差價,渲染焦慮氣氛,加之直播互動加劇了盲目跟風購物心理,很容易造成消費者的刺激性沖動消費。因此,建議廣大消費者首先確定購物清單避免沖動消費購買不需要的商品,下單前可以向主播詢問推薦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效果及價格等情況,全面瀏覽商品評價、歷史價格和功能表述,尤其是在頁面角落用蠅頭小字寫的“特別提醒”,必要時還可以咨詢客服,切勿盲目跟風購買。
3、保存證據,積極維權
消費者除了在購物過程中仔細向主播詢問目標商品的各項參數、了解商家售后服務規則(尤其是退換貨規則)外,購物后還要保存好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遇到問題首先及時聯系商家和平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劉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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