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防疫企業S公司被其股東A申請強制清算一案,在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以“和解”方式結案。根據和解協議,公司股東B購買了股東A所占的公司股份,公司股權架構變更之后,公司得以存續。
據悉,本案是花都區首例以“和解”方式審結的強制清算案件,也是廣州市首例以“和解”方式審結的防疫企業強制清算案件。
案情回顧
S公司是廣州市花都區唯一一家具備為隔離酒店提供布草洗滌防疫服務的企業。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大量人員從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入境,據統計,每天有逾萬名人員在廣州進行隔離,隔離酒店的防疫任務繁重。S公司承接了廣州過半數隔離酒店的布草洗滌業務,是廣州防疫工作的“主力軍”。
2021年3月,由于公司股權結構設置不合理,股東之間存在矛盾,S公司經生效判決解散。因未依法成立清算組自行清算,股東A向花都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
花都法院受理該案后,迅速對案件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強制清算,該案可以結案,但強制清算極大可能產生許多負面影響。比如,強制清算意味著公司解散,員工失業,這將波及多家與其合作的酒店及單位,引發更多的經濟糾紛,而多家隔離酒店的防疫業務也會就此“停擺”,嚴重影響該區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綜合考慮以上情況后,花都法院從大局出發,以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為目標,努力追求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2021年6月,花都法院依法裁定立案受理該起強制清算申請。
2021年7月,指定清算組逐步推進接管、債權申報核查、財務賬冊審計等工作,并向清算組通報了該公司承接的隔離酒店業務情況、公司經營情況、股東矛盾等信息,督促清算組盡快完成接管工作。
同時,多次主動與花都區委、區政府研討解決方案,多次組織公司兩股東進行疏導和解、釋法說理。
2021年10月,兩股東終于冰釋前嫌、達成一致,在清算組主持下自愿簽訂《和解協議》。
10月20日,股東A向花都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自愿撤回對該公司的強制清算申請。經審查后,花都法院依法裁定予以準許。
至此,S公司得以續存,繼續為疫情防控提供服務保障,案件也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審理亮點
本案是廣州市花都區首例以“和解”方式審結的強制清算案件,也是廣州市首例以“和解”方式審結的防疫企業強制清算案件。
亮點一:優化府院聯動
花都法院與區委、區政府建立“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合力處置”的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序”的一體化處置模式。在該案中,花都法院多次與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議,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公司股東和解,確保防疫大局不受影響。
亮點二:監督實現“共贏”
由于事關防疫企業的強制清算,花都法院及時將本案納入“四類案件”監管,建立維穩風險評估相關機制。從立案審查到受理推進,均在指定期限內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和評議結果。推動公司股東握手言和,實現社會、防疫企業及投資人的共贏。
亮點三:積極能動司法
花都法院在支持清算組接管企業的同時,針對企業的特殊性質及難以調和的股東關系,引導清算組以“存續”為目的調和股東矛盾,摸索出適合本案的審理方式。積極引導和促成股東達成和解協議,通過股份轉讓改變公司治理架構,破解公司僵局。
亮點四:助力“六穩六保”
花都法院堅持疫情防控大局總體思路,清算期間力保企業正常運轉,落實“六穩六保”工作任務,妥善處理各方利益沖突,破解公司僵局,激發企業市場活力,有效支持政府防疫工作的開展,以審判職能服務營商環境健康發展。
破產清算案件往往涉及面廣、利益關系復雜。本案中,法院辦案既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充分考慮其他當事人必要的生產生活需要,并從維護社會穩定發展的角度出發,兼顧各方,實現“利益最大化”,真正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廣州法院將認真總結本案的經驗做法,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繼續堅持大局意識,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提高政治站位,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在案件審理中求取“更優解”。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 花法宣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