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通告,就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總量規模評估結果(2022年至2025年)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據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持續做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總量控制,更好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穗府令第174號)有關規定,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開展了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總量規模評估(2022年至2025年),并形成了初步評估成果,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其中,2022年至2025年期間,廣州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規模為45-65萬輛,中心六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規模為30-40萬輛。
初步評估顯示白云區適宜配額最多
記者了解到,本次評估從設施供給承載能力、出行需求預測、與其他交通方式協調發展等多個維度對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適宜總量規模進行評估測算。
在設施供給承載能力中,主要考慮了非機動車道的通行能力以及城市道路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數量,同時,根據電動自行車的發展預期合理預留相應的設施承載能力,確保車輛規模不會超出城市道路基礎設施的容量;在用戶出行需求預測中,主要是結合問卷調查等,綜合評估市民使用共享單車的出行意愿、交通特征,盡可能實現車輛規模與市民需求相匹配;在與其他交通方式協調發展中,根據共享單車的功能定位,合理確定其在城市交通方式中的地位,重點考慮了其與公交地鐵、市民自有電動自行車等方式的協調發展。
綜合評估后,2022年至2025年期間,廣州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規模為45-65萬輛,中心六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規模為30-40萬輛。此外,本次評估還細化了各行政區的適宜規模,以更好指導經營企業做好區域車輛均衡調度管理,減少區域淤積和亂停亂放現象。各區適宜配額分別為:荔灣區3.8-5.1萬輛;越秀區2.7-3.6萬輛;海珠區4.9-6.6萬輛;天河區5.4-7.1萬輛;白云區9.3-12.4萬輛;黃埔區3.9-5.2萬輛;番禺區4.5-7.5萬輛;花都區4.0-5.5萬輛;南沙區2.5-4.5萬輛;從化區1.5-3.0萬輛;增城區2.5-4.5萬輛。
共享單車總量控制,從拼數量到拼服務
本次適宜總量評估報告指出,自廣州市于2017年下半年實施“控量嚴管”以來,特別是2019年創新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實施總量控制,企業、行業均實現了良性可持續發展。2019年發布的《廣州市2019年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商招標公告》提到,廣州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3家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商,未來3年內全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投放運營配額為40萬輛,運營范圍涵蓋天河區、海珠區、越秀區、荔灣區、白云區、黃埔區行政區域。
目前,廣州市的車輛日均訂單數量由102萬人次(2019年下半年期間)上升至172萬人次(2021年上半年期間),車輛日均周轉率也由2.5次/車(2019年下半年期間)上升至3.5次/車(2021年上半年期間),企業、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大大增強,同時,企業間競爭也從以往的單純比車輛數量轉移到比拼現場精細化管理和提升車輛騎行使用體驗。
廣州城市交通方式結構有較大改變
近年來,廣州市的慢行交通系統不斷完善、提升,中心城區設置非機動車道的主次干路總里程由2016年的700公里增加至967公里,增幅超過38%,中心城區劃設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容量也超過了68萬輛。
同時,受新冠疫情影響,廣州市民出行特征有了一定變化,使用非機動車(共享單車、電動自行車等)出行的意愿更為突出,相關數據統計顯示,2020年全市的非機動車出行方式比例已超過了20%。此外,市公安局于11月2日公布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通告,可以預見,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廣州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將處于不斷變化過程中,因此,在本次總量評估中,重點研究了共享單車與其他交通方式之間的協調發展。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總量規模是否合適,請您提意見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已將有關征求意見稿在廣州交通信息網公布,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提出寶貴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11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信函:請將意見信函郵寄至廣州市交通運輸局交通調控處,地址:廣州市天河南二路1號,郵編:510620,請在信封上注明“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總量規模評估”;
(二)電子郵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將意見發送至電子郵箱(sjwchenjianfeng@gz.gov.cn),請在郵件主題標明“廣州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適宜總量規模評估”;建議中注明“建議內容及建議理由”。
(三)網站:廣州交通信息網(網址:http://jtj.gz.gov.cn),“政民互動”-“民意征集”欄目。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盧夢謙、高鶴濤 通訊員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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