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等4條線路車站標準名稱的通告》(簡稱《通告》)發(fā)布。《通告》明確,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6號線一期、10號線一期、鄭州機場至許昌市域鐵路(鄭州段)車站標準名稱經鄭州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根據(jù)《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新命名車站標準名稱予以通告。
關于車站名稱的命名,相關負責人表示,并沒有唯一標準,但基本遵循以下原則。
以車站服務半徑范圍內、知名度高、群眾認識度高、長期穩(wěn)定的標志性區(qū)片、地標建筑名命名,如文體中心站、嵩淮站、二砂站等。
以車站附近的歷史地名、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區(qū)等地命名,如李商隱公園站、洞林寺站等。
“還有一些車站標準名稱是以老地名命名的,如潮河站、鳳凰臺南站、廟王站等,均來自鄭州市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相關負責人介紹,使用歷史地名或原有的文化底蘊深厚的老地名,同時也是在保護城市歷史文脈的傳承。
以車站附近公共建筑、公共單位和公共設施等名稱命名,如西流湖公園南站、河南建院站、鄭州一中站等。
此外,如果以上要素都不明顯,就以車站附近道路名稱命名,如安寧路站、大學中路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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