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過生日發福利,進群即可免費領紅包,還給粉絲返還微信余額10倍的錢款?天底下竟有這種好事?當心背后有詐!
記者今日從廣州番禺法院了解到,該院日前就審結了一宗涉未成年人電信網絡詐騙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2月中旬至3月5日期間,被告人吳某伙同“峰帝”等人(另處理)經密謀電信詐騙后,先后在湖南省屯堡村及其租住的房屋等地,通過在QQ群發布虛假信息的方式,假冒網紅并謊稱生日派錢,可根據粉絲微信余額返給對方十倍微信余額的金額,后又假冒客服聯系被害人,獲取被害人微信余額截圖,并以發收錢二維碼給被害人的方式騙取對方賬戶內的金額,分三次騙取被害人小王人民幣共20085.88元。另詐騙其余被害人355.52元。
案發后,被告人吳某家屬已退賠被害人家屬人民幣2.2萬元并獲得諒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吳某無視國家法律,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元。
番禺法院刑庭法官劉小娟指出,網絡因其平臺開放化、信息碎片化、傳播便捷化、身份虛擬化等新特點,逐漸成為未成年人詐騙犯罪的新領域,且未成年人由于對社會認知不全面,分析判斷能力不足,也容易成為受害主體。
在本案中,不僅被害人小王是未成年人,被告人吳某也系未成年人,其利用網絡的虛擬性及利用未成年人認知能力不足,易相信他人的特點,騙取被害人的錢財。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受害人均呈現低齡化的特點,未成年人實施的電信詐騙犯罪,及針對未成年人的實施的電信詐騙也逐漸上升。在審理涉未成年人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過程中,要踐行寬嚴相濟的政策,注重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幫扶,幫助其更好地回歸社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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