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施行,規定執法部門有權對電動車違規停放開罰單。日前,廣西南寧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對某小區進行實地專項檢查、執法,開出新規實施以來全市首張高層小區內電動車違停罰單。
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小區樓棟內幾乎都存在電動車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私拉電線違規充電的消防安全隱患。還有業主將電動車停至樓下,從樓上屋內拉線充電。對于物業不作為的情況,南寧市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新規,對該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公司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南寧被稱為“騎在電動自行車上的城市”,如何處理好電動車違規問題,保障消防安全,在新規落實過程中仍是待解問題。針對電動車違停問題,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互相推卸責任。物業方表示開發商預留的位置較少、需要商議,開發商則表示問題已移交物業。南寧市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提醒,除了消防的監督、物業的整改,更重要的是要靠車主自覺,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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