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市場監管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哄抬物價、飲品店使用超期食品原料、未經許可的生產場地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等,從多個側面為經營者帶來相關警示。
希岸酒店汛情期間哄抬客房價格違法案
2021年7月22日,針對市民反映的“鄭州暴雨當晚酒店漲價到2888”的問題,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支隊迅速立案調查。經查,7月20日,鄭州希岸酒店高鐵站店對入住顧客按1500元/間、1688元/間、2888元/間等價格結算,超過平時價格的3~5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之規定,構成哄抬物價違法行為。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希岸酒店高鐵站店處以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蜜雪冰城使用超期食品原料案
2021年5月15日,鄭州市二七區市場監管局在檢查時發現,蜜雪潮飲奶茶店柜子內存放的4.5袋花生碎已嚴重超出保質期,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食品予以扣押。經查,至現場檢查時,當事人使用該批次花生碎制作外婆燒仙草共計100杯,違法所得金額85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二七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給予警告、沒收過期食品原料、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合計90856元的處罰。
在未經許可的生產場地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案
2021年1月13日,浚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對鶴壁市利康衛生材料有限公司違法生產醫用外科口罩的舉報,隨即組織人員依法檢查,發現該公司有3名工人正在餐廳內制作醫用外科口罩,經清點,該批醫用外科口罩共18件零12小包共計63120個,浚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述口罩予以扣押,并立案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了在未經許可的生產場地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的違法行為,依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責令鶴壁市利康衛生材料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醫用外科口罩63120個,并處罰款397656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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