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4日訊(通訊員 鄧燦 沈雨 記者 劉瀏)為了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有的人參加公考,有的人去了藍翔技校,還有人削尖了腦袋去找所謂“門路”。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輕信“托關系”可以找到工作,往往會掉進被騙的深淵。經如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2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余某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六萬元。
余某是一個無業青年,因釣魚結識了一幫“好朋友”。在“好朋友”的眼里,余某是一個成功人士,有自己的公司,妻子是金融行業的高管,羨煞旁人。一同釣魚的應屆畢業生小馬也是其中之一,余某告訴小馬能幫忙找人進銀行工作,小馬和家人高興不已,趕緊按要求給余某轉賬兩萬余元,請托其給領導“送禮”。但轉賬后余某便再無回音,小馬發覺不對,趕緊報警。
警方調查后發現,受騙的不僅小馬一個,一同釣魚的王某也被余某騙了,余某假借能讓王某的老婆去高速服務區工作為名,先后以給領導“送禮”、打點關系為由騙取王某近十萬元。
檢察官提醒,謊稱能花錢、托關系找工作是騙子慣用手段,他們常用送禮、打點等名目騙取錢財,大家千萬要擦亮雙眼,切莫賠了夫人又折兵,既花冤枉錢又耽誤前程。堂堂正正用真才實學獲取工作機會,才是對自己最大的負責。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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