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4日訊(記者 劉瀏)本是公司一名駕駛員,卻因為染上了賭博而債臺高筑打起了虛報車輛維修費的主意,在短短一年時間里,作案22次,騙得公司修車款149萬余元。近日,丹陽市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吳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今年35歲的吳某曾是丹陽某公司的一名駕駛員,負責接送員工上下班以及公司部分車輛的維修工作。原本生活得還算安穩,但誰曾想他卻染上了賭博惡習,不久后便債臺高筑。為還清債務,他打起了虛報車輛維修費的主意。
“公司的消防車、掃地車等車輛的維修工作都是我負責,一般情況下如果有車需要維修,車輛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就會通知我,我再送去汽修店維修,之后回單位報賬。”吳某供述道。考慮到事后報賬公司一般會將錢款直接打給汽修店而自己不能直接收到錢,他隨即想到了預支借款這一招。
2019年9月前后,吳某偽造了公司有掃地車需要維修的相關憑證材料,并直接在憑證材料上模仿部門負責人的字跡簽名。之后,他將偽造的借款憑證材料送到財務部門,并成功預支了借款。款項到賬后,為將借款沖抵掉,他又聯系了某汽修店負責人陳某(另案處理)給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偽造維修清單和“簽名齊全”的發票順利沖抵借款。
輕輕松松幾萬元便到了手,且整個過程十分“流暢”,吳某此后一發不可收拾,在一年不到的時間內,他采用虛構借款事項、偽造簽字預支借款,后虛開發票沖賬等手段虛報汽車維修費用,侵占公司公款149萬余元,均被揮霍一空。2021年6月底,公司財務部門整理報銷發票時發現了吳某提交的發票存在造假情況,隨即報了警。
2021年8月,偵查機關以詐騙罪對吳某提請批準逮捕,丹陽市檢察院綜合其主觀故意、行為對象、手段方式等,依法改變定性為職務侵占罪,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同年10月,案件移送審查起訴,該院認為,吳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結合其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情形,該院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對其提起公訴,并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獲法院采納。
案件判了,犯罪預防仍需繼續。丹陽市檢察院在精準打擊犯罪的同時,主動與被害企業、屬地鎮政府建立常態化三方聯絡機制,通過開展檢察官進網格、護航民企月月行等活動為企業提供法治體檢,幫助企業進一步筑牢生產經營風險防范“防火墻”。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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