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轉轉賬就能賺錢?可能一不小心成為了違法犯罪的“幫兇”!刀某某一度為自己找了一份“好工作”而自鳴得意,甚至還拉著老鄉一起干,雖然后來知道是違法勾當,卻已深陷其中,無法自拔,最終身陷囹圄。
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右)。
將錢轉進轉出就能拿提成?
他找了份“好工作”
2021年6月中旬,刀某某在微信上認識了好友“炏”,對方告訴他只要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并按照指示把錢轉出去,就可以按照轉賬金額的1%賺取提成。動動手指就能輕松賺錢,對無業且手頭吃緊的刀某某來說無疑是份“好工作”了。雖然心存疑慮,他決定試一試。
“炏”讓刀某某用微信往銀行卡內零錢充值0.1元,再提現0.1元。銀行卡測試正常后,刀某某將自己名下的5張銀行卡卡號發給了“炏”。“炏”告訴刀某某他已經把卡發給公司了,公司會不定期、不定額往他的銀行卡內轉錢,收到錢后暫時提現到微信零錢內存著,等到他通知后再將錢給轉過去。
每次“炏”給刀某某派單之前,都會讓他先測卡,如果卡沒有問題,“炏”會告訴他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就是將要轉到他銀行卡里面錢的數額。錢到了,他會跟“炏”說一下,“炏”讓他先把錢通過微信、支付寶先把錢充值到零錢通和余額寶里面。過一段時間后,“炊”會給他發銀行卡號或微信商戶收款碼或支付寶賬號等等,讓他一筆一筆匯過去。收款和轉款的賬號形形色色,每次都是不同姓名、不同賬號。
大額的款項不斷從自己的賬戶上進進出出,刀某某越發心虛,便問了“炏”錢的來路。這時,“炏”直言不諱地告訴他:“這個錢就是國內被害人被騙的錢,轉賬就是為了把這些錢‘洗白’。”心中的疑慮終于還是坐實了,但是此時的刀某某已經不舍得放棄這份“好工作”了。
天天窩賓館還能好吃好喝?
老鄉被他拉著“入了伙”
刀某某先是將這份“好工作”介紹給了自己的老鄉蘭某某。同住在賓館的金某某和徐某某發現刀某某和蘭某某二人整天窩在賓館里也不找工作,生活過得還滋潤愜意,不覺產生了好奇。
“你們也不出去找工作,怎么賺錢的呢?”得知“內幕”的金某某和徐某某想起自己辛辛苦苦干的體力活,不禁也心動了,于是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號通過刀某某提供給了上線。由刀某某負責與上線“炏”聯系,四人每日在賓館里等待上線的指示,轉賬所得的提成由上線直接支付給刀某某,四人吃住的開銷由刀某某負責。
2021年8月,無錫公安機關赴云南邊境針對緬北“回流”人員開展工作時發現,刀某某和蘭某某與緬北“回流”人員有關聯,隨后將二人抓獲。到案后,二人交代了使用名下的銀行卡幫助詐騙團伙進行轉賬,并從轉賬金額中獲取提成的違法犯罪事實,并指認出其他涉案人員金某某和徐某某。
做“洗錢”工具人被判刑
小便宜不能隨便占
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調取、查看了4名犯罪嫌疑人相關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的交易記錄及流水,梳理出31筆來自15名上游受害人的共計73萬余元匯款。面對證據,4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認罰。
今年1月份,經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刀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至一萬元不等。
檢察官提醒,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兼職招聘的旗號,招攬人員為網絡賭博、網絡詐騙等非法活動洗錢。洗錢行為侵蝕國家利益、公民利益,對侵犯財產犯罪推波助瀾,妨礙司法機關打擊犯罪。大家一定要增強反洗錢意識,堅持生財有道,不慕小利、不貪便宜,不賺“容易”錢,堅決避免成為“洗錢”環節的一分子。
通訊員 葉曉曉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
校對 盛媛媛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