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新辦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第一季度,駁回惡意囤積商標1.22萬件,駁回惡意搶注商標1628件,并分兩批對惡意搶注涉及冬奧會、冬殘奧會的1742件商標及其申請人、代理機構予以通報曝光。(據《北京青年報》4月25日報道)
商標作為區分商品的重要標志,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費者的利器。從一定意義說,搶注商標就等于搶占市場先機。各領域名人、具有轟動效應的事件,常因社會關注度高成為商家搶注商標的目標。然而,商標不是想搶注就可以搶注,惡意搶注乃至囤積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商標本來是一種知識產權,是對智力勞動成果的有效保護。惡意搶注、囤積商標卻是對這種權利的竊取和劫掠,既損害了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又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如惡意搶注涉及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商標多達1742件,嚴重損害了奧林匹克精神。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出擊,傳遞出強化監管的明確信號,對凈化市場具有積極意義。
駁回惡意注冊、囤積商標,僅是監管第一步。接下來,還需正本清源,明確非正常商標申請及惡意搶注行為的特征及罰則,提高商標申報門檻,加大識別和攔截力度,并進一步依法嚴厲打擊商標違法行為,讓一些人不敢、不能、不愿在商標上打歪主意。(張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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