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法院發出首份《信用修復證明》,恢復公司正常招投標及融資信貸

2022-04-25 19:47:59    來源: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訊(記者 萬承源 通訊員 沈高軒)近日,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向無錫某機械制造公司發出該市首份《信用修復證明》,該公司據此能夠恢復正常參與招標投標、融資信貸等活動。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這是該院探索信用修復機制,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正向激勵的“第一案”。

因涉及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無錫某機械公司被某物資公司起訴,要求其支付合同欠款7.5萬余元。惠山法院受理此案,通過調解促成雙方達成還款協議,機械公司在2020年10月底前付清全部欠款。但在此前,機械公司一直未履行民事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遲遲未履行本案義務且違反了財產報告制度,法院依法對其采取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最終,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裁定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日前,被執行人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后,以書面形式向惠山法院提出了信用修復的申請。據該被執行人介紹,前兩年公司經營出了問題,所以一直沒錢還款,今年公司經營好轉,他們履行了所有義務。

惠山法院執行局召開專業法官會議對此進行了討論,最終一致認為,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本案義務,決定同意其信用修復的申請。由于客觀上各單位之間可能存在信用信息不對稱、信用數據共享不暢的情況,為了避免被執行人信用修復后仍會被懲戒的問題,惠山法院執行局決定向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

據介紹,《信用修復證明》明確顯示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刪除對被執行人采取的失信懲戒措施,已屏蔽被執行人相關信息,被執行人信用已修復。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應因本案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記者了解到,企業信用修復工作,是全省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1+4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積極推進信用修復,不僅能夠全面降低失信企業名單的總量,有效化解涉企積案,更將持續優化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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