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開車門撞倒騎車人致其死亡,獲刑一年緩刑二年

2022-02-28 11:00:16    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開車門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該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去年8月的一天傍晚,謝某駕駛汽車行駛至海安市城東鎮,將車輛停靠在路邊的非機動車道內,發現駕駛座邊上的車門未關好。謝某準備重新將車門關好,但未注意觀察,就在推開車門時,與一輛電動自行車前部發生碰撞,致騎車人姜某跌倒受傷,兩車受損。

事故發生后,謝某主動報警,并留在現場等候處理。遺憾的是,姜某因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海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謝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后,謝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刑事和解協議,并按協議履行完畢,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依法可以從寬處罰。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作出判決,判處謝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通訊員 丁玲 盧雨陽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盛媛媛

關鍵詞: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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