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10月15日是廣州市第一個“營商環境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保護中小投資者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2021年總第139場)。廣州市司法局聯合廣東證監局、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局正式發布《保護中小投資者案例匯編(2021)》,集中展示近年來廣州市司法部門保護中小投資者相關工作取得的亮點經驗。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廣州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牽頭廣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和保護中小投資者指標工作。
廣州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廖榮輝表示,在法治保障營商環境方面,廣州市起草制定粵港澳大灣區首個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完善了營商環境地方制度體系,對全市現行有效的82件地方性法規、109件政府規章、1544件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及時修正不利于營商環境優化的規定。
目前,廣州累計發布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事項245項。累計取消290項、重心下移2784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清理10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公布取消市級證明事項384項、區級證明事項86項。為市場主體和中小投資者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保護中小投資者是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重要指標,是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之義,也是接軌國際商事制度,營造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去年以來,廣州市司法局牽頭,聯合廣東證監局、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局推出了一系列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制度創新和改革舉措。”廖榮輝介紹,在制度建設方面,廣州完善以《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主的保護中小投資者地方制度體系,先后出臺《關于復制推廣“3+X”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工作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銜接工作的意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涉保護中小投資者案件開通訴訟服務“綠色通道”的實施意見(試行)》等15項配套制度文件,為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和保障。
在提供法律服務方面,在市法援基金中專項設立“保護中小投資者”項目,針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利用關聯交易侵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的案件,為有需要的中小投資者提供法律援助,使更多的中小投資者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獲得專業的法律服務。廣州公證處推出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20項舉措及應用場景,充分發揮公證的預防性機制優勢,減少矛盾糾紛隱患,夯實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基礎。
在行業執法監管方面,行政執法類的5個案例,突出體現了證券監管部門通過強化行刑協同執法、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精準問責“關鍵少數”等行政監管手段,有力打擊了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短線交易等典型的資本市場違法行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行業風險,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記者了解到,本次案例匯編收錄了典型案例23個,從制度建設、司法審判、行政監管、多元解紛、法律服務以及普法宣傳等多個維度,全面展現了近年來廣州市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法治理念、裁判規則、執法尺度以及創新舉措,不僅有助于進一步提升廣州市保護中小投資者相關政策的知曉度,也為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提供新實踐、新經驗和新樣本,具有重要的引領、指導和示范作用。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駱昌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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