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邊程壹?通訊員 王聰
歲末年初一直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的旺季,也是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的高發期,在利益驅動之下總有人鋌而走險,想通過非法運輸販賣煙花爆竹謀取利益。
(資料圖片)
1月4日,桐廬縣公安局瑤琳派出所在工作排查中發現,轄區有一家商店存在非法存放、售賣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瑤琳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查處,發現東琳村店家周某的二樓倉庫內存放著大量煙花爆竹,不寬敞的空間里還存放著各類雜物。
“倉庫存放大量煙花爆竹,而且沒有任何消防安全設備,周邊都是居民。冬季天氣干燥,如果發生爆炸,后果不堪設想。”民警章斌立即查處該批煙花爆竹,共查獲“開門紅”“大吉大利”“億萬富翁”等多個品種100余箱。
據店主周某交代,眼看年關將近,想到煙花爆竹的銷售旺季到了,便購買了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存儲在自家倉庫里,沒想到這么快就被查到了。
因周某私自在自己經營的商鋪中存儲非法煙花爆竹,其行為涉嫌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
目前,桐廬公安已依法對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并收繳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
警方提示:
煙花爆竹是危險物品,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煙花爆竹從業許可證,任何人決不能非法經營、買賣。年關將至,請廣大居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以確保燃放安全。
同時,希望大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非法買賣、運輸、存儲煙花爆竹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如發現有上述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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