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超市系“五芳齋”粽子的經銷商,為增加利潤,超市法人鄭某某與團購部經理吳某某伙同印刷公司的周某某私自印制帶有“五芳齋”商標的禮盒,將該品牌散裝粽子當禮盒賣。
仿制禮盒? 本文圖均由余杭檢察院供圖
正品禮盒
3月1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杭州余杭區檢察院獲悉,經該院公訴,鄭某某、吳某某、周某某等被告人因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某超市被判處罰金10萬元。
“五芳齋”是國家商務部認定的首批“中華老字號”。2010年,某超市成為五芳齋公司加盟商,2021年3月,該超市升級為經銷商。
“如果將散裝的‘白包’粽子組裝成‘五芳齋’禮盒出售,每盒至少能多賺取10元,如果提高售價還能賺得更多?!眳悄衬辰淮?,不帶外包裝的散裝粽子被稱作“白包”,訂購的“白包”允許按照客戶要求組裝成禮盒,但包裝盒只能向五芳齋公司訂購,起訂數量大、成本高。吳某某遂動了去外面仿制一批盒子的念頭。
“最開始我是不同意的,這事風險太大,弄得不好要吃官司的。”某超市法定代表人鄭某某說,他知道商標沒有經過授權不能使用,也給吳某某講了其中的利害關系,但沒有明確表示反對。
在鄭某某默許下,吳某某找到經營印刷公司的周某某,訂了一批帶有“五芳齋”商標的禮盒。
周某某交代,她從事設計印刷多年,對版權比較了解,要使用“五芳齋”商標必須先取得商標持有人授權,但受利益驅使,她直接根據實物照片、從網上下載的“五芳齋”標識圖片進行仿冒?!拔耶敃r還提醒過吳某某要小心一點”,有同行做了這類事被抓了。
2021年5月底,五芳齋公司負責維權的工作人員在日常跟蹤中發現,其在某超市購買的“五芳齋”禮盒沒有生產地址、生產日期等內容,光看包裝盒明顯是假的,于是報警。經公安機關調查,某超市共向周某某訂購6.5萬個包裝盒,在現場,民警查獲了其中的5萬余個,其余均已售出。五芳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與某超市簽訂的是供貨合同,僅向其供應“白包”粽子或成品禮盒等產品,從未將自己的注冊商標使用權授權給某超市。
2021年11月,余杭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被告單位某超市和鄭某某、吳某某、周某某等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余杭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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