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1日訊(通訊員 王誠 亦諼 記者 陳詠)前科人員許某和“慣偷”陳某,曾是同一個監室的牢友。出獄后兩人各自繼續行竊,今年2月相繼被同一派出所抓獲,兩人又“團聚”了。1日,揚州市江都區警方通報了這一案例。
嫌疑人落網
“警察同志,我電動車被人偷了!”1月底,江都宜陵鎮一店鋪店員向派出所報警,稱放在店門口的電動車不見了。民警展開調查,通過監控看到,失竊車輛沒有拔鑰匙,一名中年男子路過時,順手牽羊將車輛推走了。“這是‘老熟人’許某。”看到嫌犯的樣貌,宜陵派出所副所長沈壘一眼就認了出來,作案的是自己曾經抓過的前科人員許某。隨后,民警圍繞許某展開調查,得知其于今年1月19日刑滿釋放,并查悉其暫住地址,隨即將其抓獲。
據悉,現年49歲的許某,曾經多次因為盜竊電動車入獄服刑,每次出獄后,又會接著作案。經查,這次出獄以來,不到一個月時間,許某先后在仙女鎮、宜陵鎮境內盜竊電動車5輛,案值1萬余元。
還是宜陵派出所。今年1月,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放在路邊的電動車被人偷了。民警調查發現,是一名戴著頭盔和口罩的男子,通過搭線的方式,啟動并騎走了電動車。這是個“技術工種”。看到嫌犯的作案方式,民警判斷此人是個“慣偷”,進一步調查后,發現近段時間在吳橋、大橋、真武等鄉鎮,都曾發生類似的“搭線竊車”案件。串并案件后,警方查獲一條線索,該嫌疑人每次都是乘坐公交車到各鄉鎮作案,警方據此組織伏擊蹲守,最終將其抓獲。
據悉,犯罪嫌疑人陳某現年55歲,泰州興化人,也是一名“多進宮”人員。去年年底以來,陳某用搭線的方式,在江都、泰州等地盜竊電動車10輛,案值近2萬元。都是盜竊多輛電動車,都在今年2月初被同一家派出所抓獲,許某和陳某的“緣分”還遠不止于此。警方發現,兩人曾是獄友,常常互相分享自己的盜竊“經驗”與“心得”。“他教過我怎么搭線偷車,我嫌麻煩,還是偷那些沒有把車鑰匙拔掉的車子。”許某交代。
宜陵派出所副所長沈壘介紹,許某和陳某代表了電動車盜竊的兩個主要“流派”,一個是推走未拔走鑰匙的車輛,另一個是用技術手段偷車。沈壘提醒群眾,停車后一定要記住拔走車鑰匙,最好給車輛加一把大鎖。如果發現車輛失竊,要及時報警,“小案不小辦。電動車是群眾出行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我們一定會破案追贓,為大家挽回損失。”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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