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5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朱德良) 4年前因為故意污損號牌被高速十一大隊交警發現并記了12分,哪知道這么長時間,這名駕駛員僅僅是通過了駕考科目一。不安分的他繼續開車出行,結果又被高速十一大隊交警查獲,對于這樣的結果,連交警都感嘆,一定是特別的“緣分”。
“當時我們大隊警力在滬武高速荷葉山服務區例行公安檢查,發現一輛小車行駛至服務區入口處時停靠下來,駕駛員與車內一名乘客相繼下車并互換座位。”南京高速十一大隊交警向記者介紹說,執法記錄儀已經清楚地記錄下這一幕,等該車駛入后,他們當即攔停并進行檢查。可面對執勤交警,已經坐在副駕駛的男子否認駕駛車輛,可當交警回放完執法記錄儀后,他啞口無言。
面對詢問,男子坦白換座是因為駕駛證仍在暫扣期間。交警進一步檢查后發現,該男子于2018年3月因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被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處理機關也正是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隊。男子無奈地稱目前已學習并通過科目一,但仍在學習科目三。交警對其駕駛證仍在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予以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扣留機動車,該男子將面臨罰款1000元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的處罰。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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