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自然資源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關于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優化房地產用地審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對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過24個月的市縣,暫停新的商品住房用地審批,將商品住宅用地掛牌出讓規模控制在上年度供應量的20%以內;各市州、縣市區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在13—36個月的,應嚴格控制新增房地產開發用地審批;對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除省、市重點招商項目和物流、加油加氣站用地外,暫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審批和掛牌出讓。
《通知》要求,對現有存量房地產用地情況進行梳理,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創新性需求。要優先利用存量房地產用地,支持品質改善性、低碳綠色創新性需求,鼓勵從詳細規劃指標調整、土地出讓非重要條件修改、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登記等方面給予適度支持;對政府收回需重新招拍掛出讓的地塊,轉為品質改善性、低碳綠色創新性項目,允許在制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在10%的幅度內適度支持,力爭改變“高負債”“高杠桿”“高庫存”房地產開發經營方式。
未來,湖南將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選擇一批發展意愿強、基礎條件好的縣城作為示范地區重點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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