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園銳見 | 為亡母注銷手機號被告知需本人辦理?這樣的“本人辦理”要不得!

2022-05-21 05:13:53    來源:青園銳見微信公眾號    

前有結婚證不能證明是夫妻,今有死亡證明不能證明死亡。

近日,一則“為亡母注銷手機號被告知需本人辦理”的新聞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據報道,5月16日,廣州一名女子拿著火化證和死亡證明想為過世的母親把手機號注銷,但中國移動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必須母親“本人”來辦理。對此,雖然廣州移動營業廳回應稱是屬于雙方溝通出現誤會,并進行了道歉。但是,不少網友對這樣的回應并不買賬。甚至有網友調侃說:“如果本人真敢來,營業廳真敢辦嗎?”

網友的詰問,看似很情緒化,卻道出了問題所在。用“死辦法”為難活人,這種不近人情、脫離常識的言行不僅是對用戶及其親屬的不尊重,更直接反映出服務水平的低下和規章制度的僵化。

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要證明“我媽是我媽”,查詢亡夫銀行賬戶余額時結婚證不能證明是夫妻,為“植物人”親屬辦殘疾證被要求本人親自到場……近年來,一些公共服務部門和企業屢屢鬧出此類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絕不僅僅是因為“溝通出現誤會”。人們吐槽,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為了方便群眾辦事就不能“調適”一下規定嗎?本次事件中,如果說運營商從保護用戶安全的角度出發,的確需要本人辦理、面部識別等程序。但是遇到當事人已經離世這樣的特殊情況,還要求“本人”到場,這樣的態度何其傲慢、何其離譜。

服務群眾,貴在走心。走心的前提,是樹立起以服務對象為本位的“用戶思維”,以為用戶提供便捷服務為己任,而不是對已有制度墨守成規、不知變通,視人們的實際需求于不顧。道歉不是終點,相關的企業不妨以此為契機,通過完善和細化服務,讓類似的荒唐事不再重演。(賈夢宇)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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