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住房局召集已領取中央財政補貼的住房租賃企業、村集體項目負責人,就《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資金補貼項目監管協議》簽訂工作進行部署。
記者了解到,2019年7月,廈門市入選“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工作示范城市”,獲得每年8億元、3年共24億元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據市住房局介紹,試點以來,已補貼28個項目,其中,新建項目20個、改建/盤活項目6個、運營項目2個。據統計,已補貼項目可新增租賃房源3.34萬套(間)。
據悉,市住房局制定項目監管協議,旨在進一步提升中央財政補貼試點資金使用管理效益。該協議涉及專項補貼項目訂立依據、監管范圍、已領取項目主體義務、違約責任、其他條款共五個方面,根據項目籌集渠道不同,分為新建項目、改建/盤活項目、運營項目三大類。
群眾關心的租金方面,三類協議都要求項目初次定價和調價時,要委托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項目租金。租金應接受政府指導,項目無論是自營還是由第三方運營,都應確保最終實際承租人的承租租金不高于項目租金評估價的95%,且年度租金漲幅不超過5%。項目租金評估結果要報市住房局備案,實際執行的租金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
配租方面,三類協議明確要求項目由第三方運營的,項目方應督促運營方重點保障新就業大學生、青年人和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新市民群體租住需求。
三類協議還對安全、滿意度提出了要求:項目入市前應進行空氣質量檢測,要符合環保和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施及建筑結構;入市后,要確保承租人滿意度指標達到80%以上。
市住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協議的簽訂,能加強中央財政補貼項目后半程的監管,完善中央財政補貼工作的全過程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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