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廣州市檢察院成功辦理了一起發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搶劫案。該案被害人女兒古女士向承辦檢察官李玉送來“心系群眾 為民請命”的錦旗,表達其誠摯的謝意。
古女士是廣州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入室搶劫案的被害人女兒。1998年,古女士尚年幼,跟著離異的父親古某發一同生活,古某發對女兒疼愛有加,生活雖清貧但溫暖快樂。不過,這樣的幸福時光卻永遠停在1998年4月21日。
當天上午,被告人賀某長與另兩名同案人經預謀決定搶劫被害人古某發,被告人賀某長在門外放風,兩名同案人借定制衣服之名騙取被害人古某發的信任進入其家中,對古某發實施毆打、捂口鼻、扼頸勒頸等行為,致古某發死亡,并搶走其家中的VCD機、音響一套、唱碟等財物,隨后逃離現場。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逃亡二十多年的被告人賀某長終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承辦檢察官李玉認真審查案卷證據材料,發現該案由于案發久遠,很多重要證據缺失或不完善。面對難題,李玉檢察官秉持客觀公正立場,一方面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進一步完善證據,另一方面踐行親歷性審查模式,發揮自行補充偵查主觀能動性,查看案發現場,向當年第一時間進入現場的法醫、鄰居問話取證,核對門窗情況、被害人被發現時的情況,向被害人女兒取證,并從其處獲取大量案發前房屋內部拍攝照片,重構了現場環境。
最終,順利以搶劫罪提起公訴,指控意見得到法院一審判決支持。
送錦旗來的那天,古女士握著李玉檢察官的手說,“我父親無辜被害,這件事對我的傷害非常大,我一直希望將兇手抓獲歸案,多次上訪,如今,壓在我心里二十多年的石頭終于落了地。感謝檢察機關不辭辛苦,依法辦案,為被害人伸張主義,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李斌 通訊員 丘愷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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