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再婚生子母親起訴爭奪撫養權,法官收到12歲女孩來信……

2023-09-08 19:39:51    來源:揚子晚報    

“希望您可以將我的撫養權判給我媽媽……”近日,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件,12歲女孩小雨(化名)給承辦法官寄來了一封信,字里行間都透露著自己的意愿。

父親再婚生子,母親要求變更女兒撫養權


【資料圖】

小雨的父母婚后育有一兒一女,兩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并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兒子、女兒均由父親撫養。2022年,小雨的父親重新組建了家庭,再婚后生下一個兒子。

最近,小雨的母親起訴至法院,提出女兒剛上初中,而前夫又再婚生了小孩,自己能更好地照顧小雨。她希望重新獲得小雨的撫養權。

庭審中,小雨的父母都表示想要女兒的撫養權,不愿意妥協。承辦法官了解到小雨已年滿12周歲,有一定的自主意識和認知能力,便想了解小雨的真實想法。這時,他收到了小雨的來信。

8周歲以上子女擁有撫養權糾紛“話語權”

信中,小雨表示希望將自己的撫養權判給母親,法官立即聯系小雨,進一步了解其真實想法。小雨說,自己很少感受到來自父親的愛,且父親再婚對其產生了很大影響,跟媽媽在一起生活很開心。

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并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加以確定。8周歲以上的子女,應尊重其真實意愿。

本案中,小雨已年滿12周歲,已具備一定的辨識能力,撫養權的確定與其權益密切相關,法律法規對離婚后變更撫養權的條件作了相應規定,賦予了已滿8周歲子女在撫養權糾紛中的“話語權”,小雨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原告生活,應尊重其個人意愿。

判決:變更為母親撫養,父親支付撫養費至18周歲

對于這起案件,法院還認為,小雨的母親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有時間來照顧、陪伴孩子。小雨現已進入青春期,與母親一起生活交流更為方便。另外,被告重組家庭后,小雨如與父親重組的家庭存在隔閡,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其身心健康。

最終,高淳法院判決變更小雨由其母親撫養,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直至小雨年滿18周歲。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并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法官表示,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屬的變更,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充分尊重子女的意愿,盡可能減少父母離異對子女造成更大創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通訊員 唐奧平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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