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咸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獲悉,3月28日8時起,咸陽全市所有餐飲、文體、娛樂場所在有效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措施要求的基礎上,有序恢復營業(yè)。
各經營場所要嚴格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搞好場所全面消殺,儲備足量疫情防控物資,出具承諾書,提前向屬地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報備,經檢查驗收批準后方可營業(yè)。
對不符合營業(yè)條件的經營場所,暫不恢復營業(yè);對恢復營業(yè)后不履行承諾,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經營場所,將停業(yè)整頓,追責問責。
各經營場所要設置專人輪流值守,對進入經營場所人員查驗兩碼、測溫、登記;未佩戴口罩、兩碼異常人員不得進入經營場所。發(fā)現(xiàn)“紅黃碼”人員和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要第一時間向屬地社區(qū)(村)報告。
經營場所從業(yè)人員,尤其是高風險從業(yè)人員要完成3次新冠疫苗加強針接種。對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和水果的高風險從業(yè)人員,48小時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對其他崗位重點從業(yè)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繼續(xù)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實行雙報備制度(舉辦方向社區(qū)村組報備,承辦酒店向屬地主管部門報備),由舉辦方和承辦方負疫情防控完全責任。就餐人員按照“同桌隔位座,大廳隔桌座,并排同向座”的原則用餐;大堂餐桌實際使用數(shù)量不超過平時的50%,間隔不少于1米。包間只開1桌,隔位就座,不得拼桌。
全市所有文化娛樂等經營場所接待量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每天對經營場所全面消殺不得少于3次。密閉經營場所要定期維修保養(yǎng),保持全時通風換氣。
各縣市區(qū)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不得超過平時承載量的50%的標準劃定夜市攤點經營區(qū)域,設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值守點,固定專門疫情防控值守人員,督促進入夜市攤點人員掃碼、測溫、帶口罩,保持1米線安全距離,防止人員聚集。
提倡無接觸支付。各公共場所經營主體要引導消費者提倡無接觸式支付,對于無法線上支付的顧客要進行實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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