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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網訊 7月21日,記者從廣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廣州交警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超70萬宗。自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啟動以來,后臺審核退辦的不合規車輛約10萬輛,現場查驗審核不予通過的不合規車輛約3.5萬輛。
“交警部門依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這個平臺,通過常態管理與專項打擊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相關治理工作。”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林圣康在發布會上介紹,今年以來,交警部門每天設置104個高峰崗、54組“羊城鐵騎”,加強常態管理;先后聯合市場監督、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以及各區政府,組織開展全市統一行動22次,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70.25萬宗,其中電動自行車超標、非法改裝、加裝、拼裝4.39萬宗。
據悉,去年11月2日,廣州市啟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為方便廣大市民登記上牌,全市共設置警郵上牌網點165個,帶牌銷售門店2158個。
“我們在登記上牌方面進行嚴格把關。”林圣康說,為避免涉嫌超標、非法改裝等車輛通過相關渠道取得牌照,交警部門采取了嚴格審核申請資料、系統自動校驗、統一后臺審核和現場嚴格查驗等方式進行多重把關。截至目前,后臺審核退辦的不合規車輛約10萬輛,現場查驗審核不予通過的不合規車輛約3.5萬輛。
在加強宣傳曝光方面,交警部門在全市設立174個“五選一”交通勸導教育點,通過廣州交警自媒體平臺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超標和非法改裝的危害,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并定期曝光外賣企業違法數據排名,推動企業加強違法騎手懲戒。
廣州交警表示,駕駛超標、非法改裝、加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外形、結構、重量、速度,更改原廠控制器或更換大容量電池,將使車輛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按照廣州市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符合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今年9月30日前辦理登記上牌,10月1日后將對未登記上牌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林圣康提醒:請市民群眾盡快辦理登記上牌;過渡期號牌有效期到2023年11月30日,請提前做好相關規劃。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全杰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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