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負責公司與物流公司對接的“中間人”,竟將公司付給物流公司的款項中飽私囊。近日,揚州市江都區檢察院對一起詐騙案提起公訴,該案被告人吳某因一念之差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資料圖)
物流費被拖欠半年,竟是被人“截胡”?
2022年10月,某物流公司負責人劉先生來到A設備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索要被拖欠的物流費,“我都給你們拖了半年貨了,本來說好的一個月一結,現在還一分錢都沒給,什么意思?”
聽到這話,A公司的工作人員也覺得十分驚訝,因為根據公司資金流水顯示,該物流公司的相關物流費每個月都是足額匯款的。在調取相關明細之后,劉先生一眼就發現了問題,因為A公司匯款的賬戶,根本就不是自己提供的賬戶。
一邊是足額支付了物流款項,一邊是沒有收到物流款項。從2022年4月到10月間,劉先生累計為A公司運輸了120余單,價款總計超過33萬元,這些錢都流向了哪里呢?大家將目光鎖定在了在A公司上班,負責對接該物流公司的吳某身上。因為用于匯款的劉先生賬戶,是吳某提供給A公司的。面對質疑,吳某承認,自己提供給公司的賬戶其實是假的,而本來應該給劉先生的33萬余元,也全部被她“截胡”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沉迷于網上抽禮物,她走入犯罪歧途
吳某是A公司的銷售助理,主要負責對接物流公司,聯系物流公司將公司的貨物運往相應地點。2022年4月,吳某和劉先生談妥了合作的費用,約定由劉先生運輸相關貨物,費用每月一結,A公司將如期將錢款打入劉先生指定的賬戶中。
然而,沉迷于在某社交App充值抽禮物的吳某卻打上了這筆錢的主意。她找到兩位貨車司機,以公司資金需要走賬為由,要來了他們的銀行賬戶,并將這兩個賬戶假冒劉先生指定賬戶上報給公司。每個月公司匯款到這兩個賬戶之后,吳某就讓兩位貨車司機轉到她個人的銀行賬戶上,并給予兩位司機一定的好處費。
就這樣,在長達半年的時間里,吳某通過該方式累計將A公司的33萬余元物流款“截胡”,而她在收到這些錢之后,又立即將錢款充值到某社交App用于抽禮物,樂此不疲。案發后,吳某對自己詐騙公司財物的行為供認不諱。
東窗事發食惡果,因詐騙罪被判刑
案件被移送至江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認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綜合犯罪情節對吳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3萬元。
該案中,吳某因沉迷于網絡抽獎,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錢款占為己有,嚴重侵害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而她本人也因此付出了法律的代價。廣大市民應當正確看待網絡消費,切勿步步淪陷,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到頭來得不償失,追悔莫及。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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