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再就下雨天為何還要用水沖洗路面以及如何落實節約用水等問題答復市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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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下雨天還要沖洗路面?城管解答
根據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8月9日對廣州市政協委員馮明謙《關于改進城區人行道清洗方式的提案》的答復,按照環衛作業規范和安全管理要求,廣州嚴禁人員和車輛設備在雷暴、強風等惡劣天氣下開展戶外環衛作業。不少市民常在雨后看到環衛工人在仍然潮濕的道路上進行清洗作業,也有環衛人員駕駛灑水車在仍然潮濕的路面清洗。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表示,雨后作業的原因有:一是大雨后路面會有大量的樹枝、樹葉,道路邊線和低洼處積存大量沙土及各類雜物,以上垃圾雜物往往緊緊貼附在路面,無法使用清掃車直接清掃,需要先用清洗車或灑水車將其沖到路邊,再由清掃車和環衛工人清掃干凈,這樣安排既能提高作業效率又能保證清掃作業人員安全;二是路面上平常被壓實積存的塵土和污跡等經過雨水浸泡沖刷,會逐步變軟脫離路面,在雨后尚未被車輛再次壓實之前,安排開展機械化沖洗作業,更易于達到路見本色,提升保潔質量和效果。
廣州多區環衛保潔鼓勵使用再生水
作為國家節水型城市,節約用水深入人心。市民在追求干凈整潔市容環境的同時,也希望良好市容環境建立在節約用水及減少對水污染的基礎上。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答復馮明謙委員的提案中透露,該局積極推動環衛領域再生水利用,努力做到環衛保潔用水資源化、節約化。具體如下:
一是實行節水名錄管理。按照《2021-2022年廣州市防咸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穗水資源【2021】54號)要求,該局于2021年11月起建立了《廣州市環衛系統抗旱節水單位名錄》,鼓勵天河、荔灣、黃埔、增城區等有條件的環衛部門,在道路灑水清洗作業中優先使用再生水資源,主動與屬地污水處理廠對接協調,使中水資源在道路灑水作業中得到充分應用。近兩年來,全市11個區每年在道路清掃、灑水利用非常規水的節約用水量約20萬噸。
二是積極開展垃圾焚燒廠再生水利用試點。全市7座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循環經濟產業園,按照“雨污分流、集中處理、分級回用”的原則,優化內部用水結構,2023年上半年再生水產生量110萬噸,回用量110萬噸,再生水利用率100%。
三是加強環衛作業車輛管理,組織修訂《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管理辦法》,督促作業單位對車輛設備及時進行維護管養,對存在滴漏水的清洗車和灑水車定期組織檢修,及時更換漏水零部件,確保各類灑水車、高壓沖洗車、清洗圓盤等設備不漏水,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四是抓好道路灑水文明作業教育和巡查督促,加強取水點管理,節約取水用水,灑水過程停車閉閥,嚴禁非作業狀態浪費用水。
對于水污染防治,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答復表示,廣州大部分車行道保潔作業已采用洗掃一體車,洗掃道路時產生的污水大多被同步吸至車載污水回收儲廂,作業完成后再傾倒至污水管網;人行道油污較重需要使用清潔劑清洗時,要求作業單位盡量選擇無發泡清潔劑并做到適量使用,并優先選擇具有廢水回收的作業設備。目前,該局正推動廣州各區廣泛開展市場調研,優先采購配置環保清潔的環衛設備,盡量減少對水環境造成污染。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答復中表示,該局將積極對接市水務部門,共同研究如何提升環衛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量,進一步提高城鎮雜用水利用再生水。按照市水務部門雨污分流的要求,做好環衛作業區域需要接駁公共排水管網的點位摸查,盡量避免人行道清洗過程污染物通過雨水管道直排河涌。該局日后還將繼續改進城區人行道清洗方式,加強規范作業和管理,讓廣州城市道路和環境衛生更干凈、市民更舒適、更滿意。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全杰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楊耀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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