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檢察官,法院終于裁定再審了,太感謝了,要不是你們幫我從這么多支付材料中找出鐵證,我辛苦這么久的工程就白忙活了......”近日,韓某來到泗洪縣人民檢察院,感激地將題著“認真履行檢察監督職責 切實維護百姓合法權益”字樣的錦旗送到承辦人手中。
這是一本十年都沒算清楚的糊涂賬,附卷而來的38組支付憑證上密密麻麻的數字向承辦人訴說著工程幾經轉手的曲折。甲公司就是帶著這38份單據,與韓某對簿公堂,主張返還超額支付的工程款。一審法院判決韓某返還甲公司多付的工程款21.8萬余元及利息。韓某卻直呼冤枉,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請求還其公道。
經審查,甲公司2013年開發某農貿市場及商業街,將工程發包給黃某,黃某又轉包給韓某,韓某又將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給趙某、李某、郭某。施工期間,韓某先后以收取工資、借款、領款等形式向甲公司出具37份金額共計57.24萬的條據。工程結束后,韓某又向甲公司出具一份143.65萬元的單據(第38份證據),該單據分別記載了趙某、李某、郭某領取工資金額,并附有“農民工工資登記表”。乍一看,這38份單據恰恰能證明整個工程建設過程的的付款進度,落款均有韓某簽字確認。但韓某堅持賬目不對,干著急卻解釋不清問題出在哪里。
承辦檢察官直覺案件有問題,于是專注投入到這38份證據審查中,按照時間順序及不同班組分門別類將資料重新整合,將同一時間階段內支付工資、借款、領款等形式的單據加以區分,并對第38份單據所附的“農民工工資登記表”再次核算、對比,標注存疑款項與當事人反復核對,調取銀行流水等加以印證。幾輪調查下來,厚厚的證據內容已形成框架被承辦人熟記于心。
細心的承辦人終于發現了端倪:這38份收據中存在多筆金額交叉重復的問題!比如雙方均認可第38份單據中“2015.2.15號郭某工人工資”33.39萬元是根據相應的“農民工工資登記表”計算而來,但該表記載的農民工工資實際為31.27萬元,另外的2.12萬元是從何而來呢?經多次與韓某、王某核實,均確認33.39萬元是由該表31.27萬元再加上前37份證據中一筆2.12萬元累計而來,即該2.12萬韓某向甲公司重復出具了收據。據此承辦人以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并最終獲得法院采納。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下一步,該院將以“如我在訴”之心助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以追求極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全力做好民事檢察工作。
通訊員 張慧園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