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烘培店生產的食品標識不清? 鎮江市丹徒區檢察院推動專項監管

2022-03-31 18:21:11    來源: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網3月31日訊(通訊員 王運喜 姚磊 記者 劉瀏)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一“誠信一條街”上,市民老張坐在一家烘焙店靠窗的圓桌旁享受愜意時光。“這家是老店了,店面不大,但品種多,口味也不錯。可就是有些現烤的和散裝的糕點沒有在醒目位置標準生產日期,總讓人覺得不太放心。”老張和進網格了解涉法需求的丹徒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姚磊聊起了家常,并將遇到的“窩心事”說了出來。

群眾的“急難愁盼”就是檢察機關的“履職清單”。掌握線索后,該院走訪了轄區多家烘焙食品店,發現部分商家確實存在“預包裝產品、散裝產品未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及產品成分等相關信息”等問題。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有標簽,且應當標明食品名稱、凈含量、規格、生產日期、成分或配料表、保質期、儲存條件等內容;散裝食品上應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檢察機關認為,商家在經營活動中無法讓消費者全面真實了解食品信息,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一般來說,現做的糕點冬季保質期7天、春季保質期3-5天、夏季保質期1-2天,有些糕點水分較高, 會使糕點里的油脂和空氣發生氧化作用,導致食品口感變差,更有甚者會發霉變質,極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兼任該院“檢察官助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陳科長在案件討論會上介紹說。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該院依法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相關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職責,對轄區面包房、糕點甜品店、零食店等商戶制售食品的標識進行全面調查摸排,對檢察建議指出的問題在限期內給予糾治整改。

行政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針對商戶現場制售和散裝食品包裝標簽標識情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監管行動,出動執法人員121人次,現場查糾散裝食品銷售商戶35家次、糕點制售食品小作坊11家次,按照“一坊一策”方式為商戶制定風險隱患預防措施10余項。專項行動結束后,該部門委托第三方開展整改效果評估,確保食品安全隱患徹底消除。

現場小作坊作為食品企業“微細胞”,是最接地氣的食品生產單位,是傳承地方傳統飲食文化的重要載體。“小店在這條路上開了幾十年了,進出的都是老顧客。我們按照檢察院同志提出的建議,對經營管理進行了整改優化,現在回頭客越來越多了”,2022年2月,一甜品店營業員邊招待客人邊對回訪的檢察工作人員說。

“把脈施診”,助力企業“微細胞”整體面貌脫胎換骨。“多花力氣,多走一步,通過每一個細節上‘碎碎念’,幫扶這些小作坊真正實現提檔升級。”負責該案辦理的檢察官姚磊說。據悉,在檢察機關建議推動下,培育“名特優”食品小作坊工作,已列入該區相關行政部門2022年度民生實事項目。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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