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廈門月最低工資標準2030元

2022-03-31 14:01:20    來源:海峽導報    

從明天(4月1日)起,福建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廈門市執行全省第一檔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至2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至21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以下項目:一是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是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哪些對象?

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調整?

調整后,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個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為186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參照月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1元、20.5元、19元、17.5元。

廈門市均執行第一檔標準,即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800元調整至20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18.5元調整至21元。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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