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7米屋面墜落身亡,包工頭獲刑九個月

2022-03-31 17:20:29    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一名包工頭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2019年4月,殷宏因家中自建房屋頂頻繁漏水,想將屋頂的舊瓦換成新瓦,將工程交由同村的殷斌承包。殷斌組織李林等人到殷宏家中進行屋面維修,在叮囑要佩戴安全帽后,殷斌安排李林等人采取拖拽底層防水布的方式拆除屋面瓦片。當日下午1點左右,李林不慎從高度7米多高的屋面墜落身亡。

經鑒定,李林符合高墜致頭面部、胸部及左下肢嚴重復合性損傷死亡。

該案承辦法官介紹,我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對高處作業和臨邊作業有明確規定。本案的作業現場是在距離地面7.15米的屋面進行,屬于高處、臨邊作業,殷斌作為有高空作業操作許可證的包工頭,為了圖省事,既未在高空作業現場安裝任何防護設施,也未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僅僅在口頭叮囑要佩戴安全帽后便安排作業人員在屋面進行施工,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殷斌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考慮其案發后其有自首,認罪認罰,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調解協議并按約支付全部賠償款等情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殷斌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徐珩

關鍵詞: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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