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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州市印發《廣州市市屬單位人才專項事業編制保障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辦法》盤活現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從編制供給側入手,按照中央控編減編有關要求,統籌2000名事業編制,引進教育、科技、衛生等領域高層次、急需、短缺專業人才,優化人才發展環境。
同時,構建人才用編“綠色通道”,在3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出的人才專項事業編制申請提出審核意見,并實名下達專項編制。動態調整人才專項事業編制額度。
《辦法》規定,廣州在深化市直事業單位改革收回的事業編制中,調劑事業編制額度,建立人才專項編制周轉池,避免編制一次性投放造成編制資源的閑置浪費。堅持開源與節流并重,建立人才專項編制長效保障追加機制,規定事業單位充分盤活本單位現有空余編制資源,預留本單位空余事業編制的30%專門引才。
記者周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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