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4月8日晚,2022年廣州市荔灣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公布。(點擊查看原文)
一、招生對象
幼兒園優先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2022年秋季小班入園年齡為3周歲,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二、招生范圍及具體安排
01 招生范圍
(一)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
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分非小區配套幼兒園和小區配套幼兒園。區教育部門辦非小區配套幼兒園面向社會招生,電腦搖號比例為90%,幼兒園自主招生比例為10%。
1.招生辦法
(1)區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幼兒園,90%面向社會招生的學位,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剩余學位面向社會電腦隨機派位。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其父或母是該小區業主,有該小區的房產證(購房協議),同時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其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凡業主為祖輩的,除滿足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該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外,該居住地還需為幼兒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長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2)若90%的比例無法滿足優先考慮的小區業主,則剩余的學位需繼續招收符合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入園直至100%。
(3)若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超過招生總名額,則在優先考慮學位的適齡幼兒中通過電腦派位進行招錄,幼兒園不再面向社會招生,沒有自主招生指標。
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面向社會電腦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條原則:一是解決幼兒園原招生渠道幼兒的入園需求;二是自主招生名單由幼兒園領導班子集體決定,并報主管的教育部門備案;三是有利于幼兒園健康、穩定發展。
幼兒園招生學位數,按照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第十一條規定“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3 周歲至4周歲)25 人”。
2.工作安排
(1)符合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可以填報荔灣區一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網上報名設一個填報志愿。
(2)雙胞胎(多胞胎)參加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一號派位,同園錄取。網上報名必須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報將取消資格。一旦搖中,經審核后辦理同園入讀手續,相應名額在幼兒園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
多號派位,按實錄取。網上報名時填報兩(多) 張報名表、兩(多)個幼兒資料,分別生成兩(多)個隨機號碼參加電腦派位,按派位實際結果入園。
(3)已經被第一批區教育部門辦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錄取的適齡幼兒,不得再參加荔灣區第二批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報名。
(二)企業和集體辦幼兒園招生:除招收舉辦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剩余學位應面向社會公開招生。面向社會招生的比例、方法、流程等由舉辦單位會同幼兒園具體制定,向社會公布后組織實施。
(三)荔灣區教育局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以自主招生為原則,按以下規定依次招錄:
1.適齡幼兒父或母是該小區業主,有該小區的房產證(購房協議),同時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其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凡業主為祖輩的,除滿足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該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外,該居住地還需為該幼兒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長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2.適齡幼兒父、母、祖父輩一方是該小區業主,有該小區的房產證(購房協議)。
3.適齡幼兒父母非該小區業主。幼兒園具體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兒園制定,招生計劃及招生方案需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四)民辦幼兒園招生:以自主招生為原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錄取荔灣區戶籍的適齡幼兒,同時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入園。小區配套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錄取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入園,優先錄取條件可以參照荔灣區教育局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相關規定。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或其他廣告務必真實,并要做好招生前的廣告備案工作。
(五)區屬各幼兒園按時完成招生備案工作,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02 報名注意事項
(一)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時間節點:
1.第一批電腦派位:
幼兒園:區教育部門辦小區配套幼兒園
招生對象:區教育部門辦小區配套幼兒園所屬小區的業主子女適齡幼兒(符合優先錄取條件)
報名時間: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電腦派位時間:4月29日15:00
錄取名單公布時間:4月30日-5月7日
2.第二批電腦派位:
幼兒園: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
招生對象:荔灣區戶籍及具備廣州市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的非本區戶籍的適齡幼兒
報名時間:5月9日9:00-5月13日17:00
電腦派位時間:5月17日15:00
資格審核及補錄時間:5月18日-5月20日
錄取名單公布時間:5月21日-5月27日
(二)企業辦幼兒園、集體辦幼兒園、荔灣區教育局舉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招生報名時間建議統一為5月27日,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參加上述幼兒園報名的幼兒,由幼兒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幼兒園提供幼兒出生證、戶口簿、保健手冊、預防接種證、監護人身份證及幼兒園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入學報名(具體報名方式以各幼兒園公布的招生公告為準)。
03 錄取相關要求
(一)招生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幼兒園應當及時做好有關信息核驗,幼兒園于招生報名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錄取結果告知幼兒家長。對于沒有錄取的幼兒,應當及時告知結果。
(二)各幼兒園于6月18日前發出《新生錄取通知書》。
(三)幼兒收到《新生錄取通知書》后,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具體要求由各幼兒園告知幼兒家長。
(四)新生入園后,幼兒園須做好幼兒入園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幼兒學籍檔案(含幼兒基本情況、幼兒監護人基本情況及聯系電話等),并及時在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和廣州市幼兒園信息管理系統錄入新生信息。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吳多 實習生 王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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