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死刑!“杭州殺妻案”二審宣判,駁回被告許國利上訴

2022-04-08 16:28:31    來源:揚子晚報    

4月8日,備受關注的“杭州殺妻案”二審宣判,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了二審宣判,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對被告人許國利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被告有預謀殺妻主觀惡性極深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浙江天平”稱:2022年4月8日,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了二審宣判。因疫情防控原因,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法律規定委托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為宣判并向許國利送達了二審刑事裁定書。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國利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二審中,許國利作無罪辯護,其辯護人提出許國利在偵查、起訴和一審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真實性存疑。對此,法庭在庭前會議中聽取了雙方意見,庭審中檢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與辯論。法庭認為,許國利在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庭前會議、一審庭審等訴訟環節,面對不同的辦案人員,特別是在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明確告知其訴訟權利和法律后果的情況下,仍自愿做出穩定有罪供述,應予采信。上訴人許國利和辯護人提出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未能達到確實、充分的認定有罪標準。對此,法庭認為,許國利關于作案經過的供述均有客觀性證據相印證,原判認定許國利有罪的證據均已查證屬實,證據之間相互印證,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證明過程符合邏輯與經驗。許國利歸案后多次供認其系預謀殺人,其檢舉揭發經有關機關核實均不能構成立功,原判量刑符合刑法規定。

綜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許國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對妻子來某某心生怨恨而故意剝奪其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許國利有預謀地作案,并編造虛假信息掩蓋罪行,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予依法懲處。許國利上訴及辯護人請求認定無罪或從輕處罰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納。出庭檢察員的意見成立,予以采納。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紫牛新聞此前報道:

2020年7月,杭州發生一起有預謀的殺人案,嫌疑人許國利因家庭生活矛盾,在凌晨將熟睡中的妻子殺害,分尸后分散拋棄,受害人部分身體組織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

檢方指控,被告人許國利與被害人來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經濟等原因產生矛盾。許國利心生怨恨,購買美工刀、切割機等,決意殺害來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許國利在家中向來某某睡前飲用的牛奶內投入安眠藥,待來某某昏睡之際,采用膠帶紙封口、枕頭捂壓口鼻的方式致來某某死亡。之后,許國利將被害人尸體搬至衛生間,用事先準備的工具肢解后分散拋棄。作案后,許國利編造虛假信息,稱來某某失蹤,逃避偵查。當年7月22日,警方篩查小區化糞池發現部分人體組織,于23日將許國利抓獲。

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極其殘忍,該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而更讓人唏噓的是,在案件偵破前,許國利報假警擾亂警方偵查方向,十分善于偽裝還接受媒體采訪,反偵查意識極強。

2021年5月14日,該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參加了庭審旁聽。庭審中,被告人許國利對指控其殺害來女士及分尸的基本事實無異議,他表示現在腦海中還經常浮現出與妻子一起的美好畫面,已無法用“后悔”來表達當時的心情。同時,被告人許國利多次表示認罪認罰,說不管判決結果如何,都不上訴。

2021年7月26日14時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

但一審宣判后,許國利又改變了在一審庭審中不上訴的說法,明確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勇 陳燃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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