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4月8日訊(通訊員 柏瑋娜 記者 陳詠)長江禁漁后,市場上怎么還有江鮮出售?記者8日從揚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根據該局“長江禁漁”網絡交易監測移交的線索,江都區市場監管局城中分局、城南分局執法人員,在“餓了么”平臺上發現“江雜魚”外賣廣告,其中1家外賣店售賣名為“咸菜江雜魚”的菜品,2家外賣店售賣名為“江雜魚”的菜品。
執法人員立即對相關餐飲單位進行突擊檢查,未發現有使用“江雜魚”類食材制作菜肴的行為。經核查進貨憑證,對其使用的食材追蹤溯源,最終查實相關餐飲單位沒有使用長江流域的漁獲物進行制作,實際使用的為從農貿市場上購買的普通養殖魚產品。打出“江雜魚”外賣廣告,純屬博眼球、求銷量。
執法人員了解到,涉案餐飲單位知曉并清楚長江禁捕及禁止銷售江鮮的相關規定,在“餓了么”平臺店鋪以“江雜魚”為噱頭招攬顧客,實際并不提供長江流域漁獲食材的相關菜肴,屬于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反了《廣告法》,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近日,江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分別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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