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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聲稱“官方正品”,為何價格如此低廉?到底是“真香”,還是“真坑”?日前,經鐘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網店賣家劉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2021年3月,常州鐘樓警方接到某知名品牌燈具廠家法務部門報案,稱某電商平臺上有人售賣該品牌假冒燈具。一款45CM*45CM、24瓦白光正方形吸頂燈,品牌官方旗艦店的售價是199元,而這家店鋪只賣59元,直接“腰斬”的價格吸引了大批客源。乍一看,這些燈具的外觀與正品別無二致,商標貼、合格證、防偽碼等標貼一應俱全,說明書上還蓋有公司印章,但品牌廠家還是從中發現了端倪。
警方接報后順藤摸瓜,搗毀了藏匿于鐘樓區某批發市場的一處制假售假窩點,抓獲網店賣家劉某,并現場查獲大量尚未銷售的假冒燈具,貨值金額1萬余元。據劉某交代,2017年底,他就在常州開了一家實體燈具店,銷售雜牌燈具,生意一般。2020年5月,他決定鋌而走險,把生意搬到網上,在電商平臺賣起了山寨品牌燈具。
劉某先是從批發市場采購了大量沒有任何標識的中性燈,再去文印店訂制商標貼、合格證、防偽碼等標簽以及說明書,甚至還私刻了一枚公章。將這些標簽貼好,說明書上蓋章,裝箱、打包后,一款高度仿真的燈具就出爐了。“貨源”搞定,店鋪卻無人問津。劉某又雇人連續刷單,幾個月后,“生意”終于有了起色。截至案發,剔除刷單的數據,劉某共計銷售假冒燈具14萬余元。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官認真審查全案證據,準確認定犯罪數額,并全力開展追贓挽損工作,通過釋法說理促使劉某作出賠償30萬元,最大限度為燈具廠家挽回損失。此外,檢察官還從劉某的供述中,發現文印店老板具有非法制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重大嫌疑,及時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查,文印店老板徐某早于2019年12月起便開始制售假冒的品牌燈具商標,成本2元一張的假商標可以賣到5元。截至2021年3月,徐某已偽造并銷售假商標38000余件、銷售他人偽造的假商標2000件。
日前,經鐘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某因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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