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強奸罪被判刑六年的何某青,在監獄服刑的第三年越獄逃走。29年來,他隱姓埋名到廣東打工并娶妻生子。2022年年底被湖南警方抓獲時,他已是廣州黃埔區一所小學的保安隊長。
日前,湖南省攸縣公安局在其微信公眾號披露了此案偵破過程。
(資料圖)
何某青在廣州一所學校被民警抓獲。 湖南廣播電視臺都市頻道 視頻截圖
何某青是郴州市安仁縣人,1991年因犯強奸罪被判刑六年,在攸縣網嶺監獄服刑。1993年3月,服刑期間的何某青脫逃,此后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受偵查條件的限制,警方當年未能發現何某青的相關線索。2022年12月初,攸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梳理歷年逃犯信息時找到可疑線索。民警發現,何某青的兄弟與一名叫“陽國華”的男子時常有電話聯系。
“我們進行排查,發現他是2011年補錄的戶口,單人單戶,關系人也不清楚,是憑空跳出來的,我們更加覺得可疑。”辦案民警劉飛接受湖南廣播電視臺都市頻道采訪時介紹,警方到“陽國華”的落戶地址——衡陽市衡東縣調查后,進一步鎖定了其犯罪嫌疑。
梳理線索后,辦案民警發現廣州市某學校出現疑似何某青的蹤跡。獲此線索后,攸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聯星派出所抽調警力成立抓捕小組,迅速趕赴廣州。
2022年12月13日下午,辦案民警來到廣州黃埔區一所小學,走進學校一間視頻監控室。中等身材、穿著保安制服的何某青,當時正在監控室上班。
民警詢問姓名時,何某青稱自己為“陽國華”。民警當場說出他的真實姓名,何某青一時語塞,但仍不承認:“我不知道你們說的是誰。”
民警隨后拿出何某青在監獄服刑時的照片,這名已潛逃29年的逃犯終于低下頭,自言自語地說了一句:“這件事不是已經過去了嗎?”
被連夜帶回湖南攸縣后,今年50歲的何某青,在審訊中對越獄脫逃一案供認不諱。
何某青供稱,29年前,他在攸縣網嶺監獄服刑時,趁監守人員不備,從一處矮圍墻翻墻逃出,后來輾轉到廣東打工。
“之前不需要身份證,一直在皮具廠打工。這幾年身體不好,才轉行做保安。”何某青說。
在逃亡期間,何某青與一女子結婚生子,他以“陽國華”的假名字“補錄”戶口。后來,何某青在廣州黃埔區一所小學擔任保安隊長,他平常在學校口碑不錯,給人以憨厚老實的形象。歸案后他交待,“逃犯”的事他從沒和妻子說過,這些年內心一直承受巨大壓力。
“如果沒有小孩的話,我可能早就頂不住了。小孩子太小了……” 何某青說。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據湖南廣播電視臺都市頻道報道,何某青已移交攸縣網嶺監獄羈押。
此前犯強奸罪的何某青,脫逃歸案后將面臨怎樣的刑罰?
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湖南堅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幼德分析,何某青此前犯強奸罪判處的六年有期徒刑還沒有執行完,歸案后將繼續執行剩下的刑期;此外,何某青作為犯人在服刑期間脫逃,涉嫌構成脫逃罪,根據我刑法316條的規定,其將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幼德認為,何某青一案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和法院審理后,最終決定執行的刑罰,應該是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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