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轉破”后竟能達成破產和解?看法官如何巧破難題!:天天報道

2022-12-31 19:17:51    來源:揚子晚報    


(資料圖)

揚子晚報12月31日訊 (記者 馬志亞) “資不抵債就啟動破產程序!”“我的公司還能經營,還有很多會員,不能走破產程序!”近日,在徐州鼓樓法院執行一起案件中,債權人徐州某裝修公司和破產公司徐州某健身公司負責人多次進行爭吵,使得“執轉破”程序一度陷入僵局。為了破解難題,承辦法官仔細查找分歧點,最終巧妙化解困局,促使各方達成和解協議。

徐州某健身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0日,注冊資本50萬元,屬小微企業。公司經營范圍為健身休閑活動、健康管理咨詢等。因拖欠債權人資金被法院強制執行,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導致債權人徐州某裝修公司向法院提起破產申請。2022年11月5日,我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徐州某裝修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2022年11月14日指定徐州某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徐州某健身公司后,清點了公司的健身器材及會員,發現該公司健身器材資產值較大,且會員眾多,公司仍在經營中,公司股東多次向管理人表示公司不能破產,并向法院提交了延期破產的申請。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及時與債權人聯系,建議債權人給予一定和解時間,讓破產公司能夠爭取恢復正常經營以便償還債務,但是,部分債權人與破產公司經過數年訴訟,關系較為緊張,擔心破產公司拖延時間不誠信。

既要兼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盤活瀕臨破產企業,法官也陷入兩難境地。為破解僵局,承辦法官多次與債權人溝通,深入了解債權人的想法,對企業經營情況、負債原因及市場價值進行深入調研、認真評估,及時調整辦案思路,秉著“只要股東有繼續經營的想法,只要有一絲可能,就應該讓企業重新煥發生機”的理念,打算采用破產和解方式最大化實現債權人利益。

為了促使和解,承辦法官仔細查找案件痛點、堵點和分歧點。在梳理破產公司企業狀況時,發現破產公司系疫情前半年成立,公司經營中,多次因疫情原因閉店,游泳池也因疫情原因一直未能開放。而當前疫情防控政策已經進行了調整,破產公司的健身會員日益增多,游泳池也可以重新開放,企業恢復經營指日可待,現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時間。承辦法官決定以分期給付作為談判契機,不減少債權清償份額,只延長給付期限,經過法院釋法,管理人說理,最終促使債權人與債務人一步步達成了和解方案。

12月29日,最后一名債權人亦確認破產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最終形成,案件進入和解程序。本院經審查裁定認可該公司和解協議。至此,債權人的債權將以分期清償的方式得到保障,破產公司也獲得重生。該案件為鼓樓法院探索運用破產和解制度化解破產糾紛的又一成功案例,也是狠抓破產審判、優化營商環境所取得工作成效的一個縮影。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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