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南沙法檢共建公益訴訟聯動協作機制

2022-04-23 08:34:13    來源:大洋網    

大洋網訊 4月22日,南沙區人民法院與南沙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簽署并出臺《關于建立公益訴訟聯動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進法院與檢察院之間關于公益訴訟的聯動協作,統一正確適用法律,形成協調聯動的新機制,為建設綠色南沙、平安南沙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意見》共十三條,包括總體要求、工作機制和組織保障三部分內容。根據《意見》,南沙法檢兩院將聯動形成包括聯席會議、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會商、訴前解紛、修復銜接等在內的八方面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司法審判職能作用,實現司法聯動效能,共同推動公益訴訟工作,妥善處理涉食品、藥品、環境及歷史文化古跡等公益訴訟案件,促進相關問題的綜合整治。

《意見》明確,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涉及公益訴訟案件相關線索的,應當核查該線索真實情況,核查屬實的,及時將線索及相關證據移送檢察院,檢察院應當認真審查是否符合公益訴訟立案條件,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法院。

根據《意見》,法檢兩院將進一步探索“替代性刑罰處罰機制”,對已進入偵查、起訴階段的破壞環境資源、歷史文化古跡案件,檢察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督促被告人進行修復,法院可將此作為裁判的考量因素。對于判決已生效的案件,法院可在判決執行階段視情況邀請檢察院及有關部門,對修復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據了解,2017年以來,南沙法院受理公益訴訟(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審案件11件,其中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0件,均以判決方式結案;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以調解方式結案。2019年,南沙法院首次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廣東省環保基金會訴深圳市某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市某船舶清油有限公司及崔某、陳某等16名被告非法處理處置危險廢棄物一案,是廣州市首例在基層法院審理的民事公益訴訟案;2021年,南沙法院適用“現金賠付+替代性修復”機制成功調處該案。同時,南沙法院結合南沙地區漁業及海洋環境資源豐富的客觀條件,在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中適用修復性司法舉措,判決被告人履行增殖放流義務,服務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王君、趙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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