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游”越南萬元買回假沉香,想退貨千難萬難_天天熱點評

2023-06-14 15:36:28    來源:揚子晚報    


(相關資料圖)

揚子晚報網6月14日訊(通訊員 陳紅生 記者 萬凌云)出去旅游是為了圖開心,消費者樊先生參加了一次“四國風情游”,卻因為購買沉香遭遇了窩心事,想要退貨遭到旅行社的推諉。

6月14日,鎮江消協負責人介紹,2019年12月19日,消費者樊先生夫婦報名參加了鎮江文旅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優山美地花園經營部組織的“四國風情游(中國/越南/老撾/打洛國門/版納四國火車臥鋪14日)”。該經營部負責人對接廣西防城港市東興市北大旅游集散中心將樊先生夫婦等游客帶到越南。12月22日,廣西防城港市的導游又將樊先生夫婦等游客交給越南的導游,帶進商店選購商品。樊先生花10630元購買了兩件沉香飾品。

2020年1月,樊先生在旅行結束回家后,找行家鑒定為“假貨”。樊先生立即與經營部負責人聯系退貨。經營部負責人讓樊先生于1月12日將兩件沉香飾品寄給廣西防城港市的帶隊導游做退貨處理。因為疫情原因,海關不能通關,廣西防城港市的帶隊導游又將沉香飾品寄回,由樊先生暫時保管,并答應樊先生等通關后聯系退貨退款。

2023年1、2月份,越南已可以通關,樊先生再次聯系經營部的負責人,要求辦理退貨卻遭推諉。樊先生無奈之下向鎮江市消協進行了投訴。

在調解過程中,經營部負責人表示,樊先生夫婦參加的是低價游,每人1000多元。經營部也和樊先生夫婦說清楚了,行程中肯定要進店,希望理性消費。樊先生游玩結束后,反映沉香飾品是“假貨”,要求退貨。經營部及時和廣西的旅行社取得聯系,對方不認可沉香飾品是“假貨”,但消費者可以將沉香飾品寄回,辦理退貨。后因疫情原因無法通關,導致沉香飾品一直無法退貨。“現在我們仍在聯系對方,配合處理此事。”

鎮江市消協法律專家委員會的朱彤律師認為,消費者樊先生是和鎮江文旅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優山美地花園經營部簽訂的旅游合同,進店是合同內容的一部分,合同內說明消費者購物七天之內可以無理由退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先生是在七天之內提出的退貨請求,經營部應該承擔消費者的退貨責任,然后再向沉香飾品的供貨商追訴。

經鎮江市消協多次調解,但因經營部和樊先生的分歧過大,最終無法達成一致。按照消協工作規范,鎮江市消協決定終止調解,建議消費者走訴訟渠道解決糾紛。

在此,鎮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參團時要謹防“低價團”,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還要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境外旅游購物要慎重,尤其是購買貴重物品,一定要莫沖動、不盲從、緩出手。確需購買的,購物前一定要了解當地商品退換貨政策,并保留好有關票據和相關證據,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對 王菲

關鍵詞:
[責任編輯:h001]

資訊播報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porb.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