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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wǎng)3月31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黃宇健)拍攝宣傳廣告,一輛奔馳車前牌照被遮擋,可拍攝結(jié)束后,駕駛員忘記取下遮擋物就直接上了高速,結(jié)果被交警查獲。盡管駕駛員進行了解釋,可遮擋號牌的違法事實存在,最終交警對駕駛員進行了罰款200元記9分的處罰。
近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巡邏警力在寧宣高速天生橋收費站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駛來的一輛藍色奔馳車沒有懸掛車牌,反而是一張廣告牌,前擋風玻璃上也沒有張貼臨時車牌。交警立即攔停該車并詢問駕駛員車牌去哪了,此時,駕駛員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在拍攝廣告,拍完之后忘記把廣告牌取下就上路了。隨后,交警對駕駛員這一違法行為處以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取下廣告牌后再離開。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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