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小廣告“任性”張貼是否違法?律師、省政協委員這樣說

2022-06-13 08:17:03    來源: 三秦都市報     

共享單車車身“牛皮癬”作為一種新形態,更難發現和查處,也不易清除,需要各方參與、齊抓共管。6月11日,記者分別采訪律師及省政協委員,小廣告“任性”張貼是否違法,又是否有好的意見和建議?

律師:共享單車上張貼小廣告可能觸犯多項法規

“根據《廣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否則,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陜西至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韓江告訴記者。

此外,隨意在共享單車張貼的小廣告也增加了共享單車企業的維護成本,可能構成故意毀損公私財物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明確,禁止在城市的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路面和樹木等處刻畫、涂寫、噴涂等影響市容的行為。”韓江認為,此處的“公共設施”應包括共享單車,“若違反該規定,責令行為人限期清除,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若違反規定刻畫、涂寫、噴涂、張貼非法廣告、信息,內容涉及偽造證件、印章、票據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韓江表示,有些小廣告本身還隱含虛假、詐騙信息,涉嫌違法,輕則造成市民的錢財損失,重則危害公眾人身安全。“小廣告真假難辨,廣大市民不要輕信,更不要掃描廣告上的二維碼或撥打電話,以免上當受騙。”

省政協委員:設立公眾舉報平臺不能唱“獨角戲”

“光清理效果不理想,因為成本很低。今天清理一批明天還會出現一批,所以應該從源頭整治共享單車‘牛皮癬’。”陜西省政協委員、銅川市耀州區大數據產業園運營中心主任劉振宇建議,“我調研過,這些小廣告絕大多數都可能涉嫌詐騙,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能否聯手對產業上游進行打擊,找出小廣告背后的企業,對這種違法犯罪行為從根源上遏制。之后再從聯系方式下手,對傳播中介進行管控,阻止此類信息的流通。”

劉振宇認為,整治小廣告不能唱“獨角戲”,應該發動群眾力量,讓全社會都參與進來。“建議設立一個舉報平臺。市民發現了車身小廣告,將它拍成照片上傳至舉報平臺。待平臺核實確認之后,有關部門進行管控。”

劉振宇也提到了公眾的防范意識:“絕大多數市民不會相信上面的信息,但不排除有少部分人抱著占便宜、走捷徑的心態,最終導致自己上當受騙。所以,也建議大家提高警惕。”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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