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海珠區關于調整管控區域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優化防控工作“二十條”措施,經綜合研判,自本通告發布之時起,解除2022年11月27日發布的《海珠區關于調整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東曉路-昌崗路以東,黃埔涌-赤沙涌-華南快速干線-廣州環城干線-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區域”管控區及其他臨時管控區的管控措施,全區全域(除高風險區外)按低風險區管理,實行“個人防護、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廣州市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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