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昨日電魚今日放,翻倍償還“生態債”。日前,湘鄉市一男子在禁捕水域電魚被抓,經湘鄉市公安局民警教育后,主動出資增值放流。
11月22日,在湘鄉市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民警和泉塘鎮農村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犯罪嫌疑人劉某,將自費購買的2000元的魚苗,投放到漣水河泉塘鎮石獅江村河段中。他說,“我現在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今天買點魚苗來放生,希望用我的實際行動,補救之前的錯誤,以后再也不會去打魚了。”
原來就在事發前一天,劉某在漣水河泉塘鎮上湖村河段電捕魚時,被泉塘派出所巡河民警逮個正著,當場收繳電捕魚工具和漁獲若干。經訊問,劉某承認,自己抱有僥幸心理,特意挑選較為偏僻的一段水域,以為不會被發現。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劉某承認錯誤、寫下檢討書后,并主動出資放流魚苗。
目前,劉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取保候審。民警提醒,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非法的工具、方法捕撈生態魚類均涉嫌非法捕撈,請市民嚴守法律紅線,共同守護好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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