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區關于強化社會面疫情
(資料圖)
防控措施的通告(六)
為迅速有效管控疫情傳播擴散風險,經研究,在執行10月26日《海珠區關于加強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五)》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加強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全員核酸檢測和結果查驗。按照“應檢必檢,不落一人”的要求,海珠區將組織多次全員核酸檢測。各街道、社區組織轄區居民有序參加檢測,嚴格做好個人防護,保持距離,檢測完畢立即離開不逗留。各街道、社區加強“場所碼”等掃碼核驗工作,進入商場、超市等場所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二、全區范圍內(琶洲街除外),實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停止非必要流動、活動。除保障城市運行及物資貨運的交通外,途經轄區中、高風險區的公交站點、地鐵口暫停運行。社區小區、城中村、產業園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入口嚴格實行測溫、掃場所碼和查驗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二)倡導機關事業單位居家辦公。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除承擔防疫任務的工作人員外,倡導居家辦公或就地轉為社區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報到,全面參與社區防疫工作和社區服務。
(三)非城市保障型企業停止運營。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運行的水、電、燃油、燃氣、通訊、環衛、糧油肉菜供應的公共服務類企業之外,暫停生產經營活動,倡導企業居家辦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農貿市場)、藥店、醫療機構、餐飲類企業(只提供快遞外賣服務)之外,其他營業場所、門店暫停營業。
(四)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應。市場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和保供企業確保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價格穩定。各街道、社區建立專門的服務保障隊伍,設立暖心服務熱線,及時響應市民訴求。
上述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中、高風險區和臨時管控區繼續參照有關防疫政策執行。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拒不執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廣州市海珠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廖靖文 見習記者:崔琳
來源:廣州海珠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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