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學生記者”體驗式采訪:買煙多家無禁售提示

2022-08-10 08:08:51    來源:三秦都市報    

各類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各共享單車企業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嚴禁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賬號租售服務,嚴禁誘導未成年人做危險動作……8月9日,針對一系列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不良誘惑,三秦都市報全媒體的三名記者和五名未滿12周歲的“三秦學生記者”,兵分三路隨機選擇西安市部分商業場所和線上平臺,進行體驗式采訪,真實了解各類商家是否都嚴格遵守了相關管理規定。

小學生買煙,商家照賣。

買煙 多家無禁售提示 小孩順利買到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8月9日上午,三秦都市報第一路記者在西安市區隨機找了幾家不同規模的商業場所,體驗采訪商家是否嚴格遵守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鏡頭一:11歲小男孩花12元順利買到香煙

采訪地點:新城區太華南路每一天便利店(白樺林明天)

采訪經過:記者與3名“三秦學生記者”一起來到新城區太華南路一小區外的每一天便利店,孩子們帶著記者交給他們的100元錢,蹦蹦跳跳進了便利店,不到2分鐘,3名“三秦學生記者”拿著一盒沒有拆封的香煙,就跑出來了。“拿100塊錢,要一盒最便宜的煙,人家就從架子上取了一盒。”

11歲半的“三秦學生記者”濤濤說,每一天便利店的人沒有問他為什么買煙,也沒有問給誰買。在他詢問最便宜的煙是哪個的時候,對方直接遞給了他猴王,同時報價12元。因為是第一次單獨買煙,他們相當緊張。

“我怕人家問我們為啥買煙,后來還補充了一句幫爸爸買的。”3名“三秦學生記者”說,其實便利店的收銀員,根本就沒有給出任何相關提示,也沒有關注學生是給誰買煙。煙盒上還寫著‘勸阻青少年吸煙 禁止中小學生吸煙’的字樣,3名“三秦學生記者”也沒想到,這么輕松就可以買到煙。

鏡頭二:柜臺有禁售提示 照樣給小孩賣香煙

采訪地點:含元北路陳奕銘煙酒店(八府莊小學斜對面)

采訪經過:這家店距離八府莊小學特別近,3名“三秦學生記者”拿著一大把零錢進入陳奕銘煙酒店后,坐在門口玩手機的老板,徑直跟著3名“三秦學生記者”一起進入店內。這一次,他們又快速拿著紅盒子的猴王煙出來了,這次購買依然很順利。

“要一盒最便宜的煙,那男的就遞給我了一盒8塊錢的煙。”交錢的學生說,這個店里其實除了煙,還有一些賣給孩子的文具和小零食,種類比較多。

記者在現場看到,也可能是在學校周邊,這家店的結賬處還貼著大大的“禁止向未成年人、中小學生售賣香煙”提醒字樣,可是店老板跟買煙的學生沒有任何交流,也不詢問香煙的去處。在遞給學生香煙之后,店老板又返回店外繼續玩手機游戲。

鏡頭三:這家店給小孩賣香煙不賣便宜的

采訪地點:未央區龍首北路西段新合作西果超市(緯二十六街店)

采訪經過:這次,記者讓3名“三秦學生記者”中的一人進入超市買煙,記者則跟隨其后觀察。因為學生和店員對話許久,店內比較嘈雜,記者無法聽清談話內容便等在店外。5分鐘后,孩子出來了,告訴記者再一次順利買到香煙,而且中間“好尷尬”。

當他要買一盒最便宜的香煙的時候,對方竟然說沒有。“你好,我要一盒10塊錢左右最便宜的香煙。”店員:“沒有便宜的了。”“三秦學生記者”:“我要一盒猴王。”店員:“沒有。”“三秦學生記者”:“那蘭州呢?”店員:“也沒有。”“三秦學生記者”:“那就黃鶴樓吧。”店員:“16塊錢一盒。”

采訪中記者發現,就算有某一家不賣,其他商戶也會賣給孩子們香煙。未成年人買香煙幾乎沒有障礙,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志更是難覓蹤影,許多煙酒商并沒有把未成年人拒之門外。

學生選好酒,店員直接給結賬。 本報記者 張晴悅 葛蘭 李佳 攝

買酒 孩子掏錢買酒 老板問“要幾瓶”

商業場所向未成年人售酒、未在其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煙酒標志等,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8月9日上午,三秦都市報第二路記者在西安市區也同樣隨機找了幾家不同規模的商業場所,體驗采訪商家是否嚴格遵守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鏡頭一:店員確認“給誰喝”后將酒賣出

采訪地點:西安市太華路·樂選生活超市

采訪經過:在該超市,3名“三秦學生記者”“組團行動”,進門后即詢問店員有無“9度”(一種啤酒)。見幾個孩子前來買酒,該店員沒有急著將酒給出,而是先進行了詢問確認,“你自己喝嗎?”在得到“給爸爸買”的答復后,才將酒遞給幾個孩子。

記者看到,該店面顯著位置處并未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除了確認“給誰喝”,店內工作人員也沒有對買酒人未成年人的身份提出質疑。

鏡頭二:自選酒類直接結賬 無人過問

采訪地點:西安市含元路·永家興超市

采訪經過:該店面系一個較大的自選型超市。3名“三秦學生記者”進去后直奔酒類柜臺,并在此處查看停留5分鐘左右。有店員站在一旁,但未作任何表示。

最后,3個孩子選擇了一瓶某品牌雞尾酒到收銀臺結賬,收銀人員未詢問任何信息,掃碼后直接報出價格,“7塊9。”孩子們付款后,順利拿著酒離開。

記者留心觀察,發現不管是酒類柜臺,還是收銀區域,該店面同樣均未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顯眼處倒是貼了兩張“煙酒售出概不退換”的提醒。

鏡頭三:學生體驗買白酒 老板詢問“要幾瓶”

采訪地點:西安市鳳城南路·頤順合煙酒茶行

采訪經過:在該煙酒行,個頭最小的一名“三秦學生記者”單獨行動,詢問老板有無“江小白”(一種白酒)。扮作顧客在旁選購其他商品的記者留意到,老板未作任何詢問,甚至沒有遲疑,就問道:“要幾瓶?”

被如此“干脆”驚到的學生有些蒙,一時不知如何作答,其還重復了一遍“要幾瓶”,學生表示要1瓶并付款后,即拿著酒離開。老板隨后正常招呼其他顧客,似乎并不覺得未成年人前來購買白酒有何不妥。

在該專門經營煙酒的店面,記者同樣沒有看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標志。

鏡頭四:孩子暢通無阻買到啤酒

采訪地點:西安市青年路·乾忠超優便利店

采訪經過:在該便利店,一名學生記者表示想要一瓶“干啤”,工作人員同樣回答得相當干脆,“3塊。在這兒放著,你自己拿。”并指指旁邊的冰柜。

學生則站在冰柜前開始佯裝糾結,“我也想要烏蘇,烏蘇多錢?9度多錢?”店員一一回應了上述酒類的價格,耐心等其挑選,但始終沒有詢問其年齡、給誰買等,也沒有對其買酒的行為作出任何質疑。

記者看到,該店面同樣貼出提醒:煙酒售出概不退換,但卻沒有任何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

騎行 共享單車管理尚有漏洞

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共享單車企業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如今,《意見》已經落地5年,這一規定有無切實落到實處?8月9日,其中一路記者帶領1名未滿12周歲的”三秦學生記者“走訪體驗。

走訪過程中,記者先后下載了如今街道上最常見的美團、哈啰及青桔單車APP,并使用“三秦學生記者”的手機號進行注冊。記者發現,通過手機號碼驗證后,三家APP均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才能使用,實名認證需輸入注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在當日的現場體驗過程,未成年的“三秦學生記者”分別掃碼注冊三家共享單車,但都被商家以“系統檢測到您的身份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這樣的提示語予以拒絕。

不過這一過程中記者留意到,如果未成年人想要騎車,也并不是完全沒有空子可鉆,既可填寫父母等成年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注冊認證,也可直接使用已經通過認證的成年人的賬號掃碼騎車。因為不管是實名認證還是掃碼開鎖,均不需要進行人臉識別驗證。

此外,走訪中記者發現,停放在路邊的共享單車中,僅有極少的幾輛車貼有“未滿12周歲嚴禁騎車”的用車安全警示語,其他單車要么沒有警示語,要么已經破損,內容無法看清。

[責任編輯: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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